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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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申请人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涉税信息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要申请”,在线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上传身份证明后,直接点击“提交”,完成在线申请(链接地址:http://hubei.chinatax.gov.cn/hbsw/yichang/xxgk/zjs/zfxxgk/zfxxgksq/index.html)。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二、受理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枝江市团结路112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17-4228615

  传真号码:0717-4228615

  通信地址:枝江市团结路112号

  邮政编码:443200

  电子邮箱地址:zjds.bgs@163.com

  三、答复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出具《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正;

  (5)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6)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本机关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流程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依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