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5日 来源:咸宁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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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五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2018年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继续行使原咸宁国家税务局、原咸宁地方税务局相关工作职责。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原咸宁市国家税务局、原咸宁市地方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有关实施意见、总局、省局和咸宁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各项制度,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答复办理,及时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切,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组织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规范“党委统一领导、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具体承办、科室配合”的政务公开领导体系,强化细节管理,完善公开信息合法性、合理性、保密安全性的审查和审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紧跟省局工作要求,围绕单位网站、政府网更新及“网络问政”“局长信箱”“举报投诉”等具体工作的管理规定,将政务公开作为专项指标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以考核促公开和规范。

(二)加大税收政策法规和征管执法公开。主动公开各项税收政策,紧扣公众需求,及时通过微博、微信、门户网站、政府网广泛宣传征管体制改革、税收优惠政策及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2018年,围绕纳税人关注的“环保税”“居民医保”“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税务机构合并”等热点信息,通过参加“党风政风热线”以及开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大访谈”,全面系统的宣传解读了相关信息。全面公开税收征管、执法情况,以“通知”“公告”等形式,通过本地权威网络、媒体向全市市民公开各类征管执法信息。今年以来,我局通过“信用咸宁”网站进行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830条、行政处罚17条、A级纳税人名单335条,通过“双公示”措施,提升了涉税信用信息价值,推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加强涉税数据的公开,通过办税服务厅主动公开“双定户”、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税收违法、欠税信息,按要求公开季度、年度税收数据共53900多条。

(三)规范纳税服务公开。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要求,对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小微、双创企业优惠政策等重大服务举措及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注重细节公开,主动公开业务咨询、服务投诉电话及渠道,适时公布申报期、上班服务时间、各大厅业务办理范围等,让政务公开成为服务市民的重要渠道。编制印发各项业务办税指南、流程,大力宣传全省通办、“一窗式”办税、网上办税、移动办税、银行委托代办等便民服务方式,公开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工作制服、提高市民办税效率,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在全国第27个税收宣传月期间,我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先后开展了“五有”活动,对办税事项和服务事项全公开,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四)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公开。推进机构职能信息公开,特别是今年国地税机构合并,根据工作要求,按照总局、省局的布置及时更新机构职能、内设机构、领导简介、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共公开信息84条;加大对财政资金的公开力度,紧跟政府采购工作进度,适时公布招投标、中标信息,主动公开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通过动态通讯方式全面公开系统内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税收业务开展情况,展示单位良好形象。

(五)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本地权威媒体、报刊、电视台及门户网站,发布日常动态信息;用好“双微”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各类税收政策、通知公告信息,方便纳税人随时随地了解相关信息;全面推广电子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省、市局微信公众号,方便市民及时办理各类业务;高效利用各地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设置常见业务办税指南、办税示意图,规范提供各类表证单书,有效提高涉税信息的公开度,为纳税人办税和获取税收资料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咸宁市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计3472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3266条,通过微信主动推送信息42期共20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咸宁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停留在按时更新政务网、门户网站信息上,有时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创新不够,转载上级单位信息较多,公开信息的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和丰富;对新平台的利用不够,比如更新微信比较多,更新微博比较少。今后,咸宁市税务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各类公开的材料认真把关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创新工作方式,让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形式新颖。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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