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公告送达(随州市曾都区添顺商贸经营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9日 来源:随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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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市曾都区添顺商贸经营部(91421303MA48A35226):

鉴于你单位2024-07-01至2024-07-31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因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文书字轨:曾税洛限改〔2024〕16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现将附件所列相关税务文书公告送达(直接到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曾都区税务局洛阳税务分局领取),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机关地址: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洛云路24号

电话:0722-4802243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文书公告送达(随州市曾都区添顺商贸经营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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