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来源:黄石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大冶市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等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了政务运转效率。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向黄石市税务局报告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6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大冶市新冶大道43号,邮编:435100,电话:0714-8762862)。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大冶市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逐步规范公开过程管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较好地发挥了信息公开对优化纳税服务水平、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扩大社会公众参与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加强主动公开。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2020年,大冶市局在“云上大冶”平台、办税服务厅等场所对外公布了全局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联系电话、政策法规、办税服务场所等信息。在学习强国平台、中国税务报、湖北日报、荆楚网等省级以上媒体和黄石日报、东楚晚报、今日大冶等媒体发布税收新闻94条,利用湖北省税务局、黄石市税务局等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文章12篇。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进一步明确申请接收渠道,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及办理流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大冶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员架构情况,明确了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同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2020年,大冶市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四)完善平台建设。坚持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安排专人及时、集中在网站公布各类法定公开信息;充分利用黄石税务微信公众号、云上大冶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公布各类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

(五)强化监督保障。2020年,大冶市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评规则和考评指标,明确考核标准。化考核指标,对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绩效考核。不断完善公开制度规范,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77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64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大冶市局在强化组织、提高认识、拓展渠道、丰富内容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进了一个新的台阶。但随着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不断增长,我们也暴露出了公开意识不强、政务公开人员专业性不够、部门间协作不够等问题。2021年,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主动探索更多更有效的政务公开方式;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法规、案例、业务操作等学习,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提高大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绩效管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激励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