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9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手段,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在省局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税总发〔2017〕44号),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构改革后,我局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能范围,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设置专人专岗,大力推进机构改革年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力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现将相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原国税局主动公开信息1221条,原地税局主动公开607条,合并后的税务局主动公开256条。

(二)在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原国税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32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24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430条;原地税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09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57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152条;合并后的税务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7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98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38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方面,原国税、原地税和合并后税务局都没有。

(二)在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方面,原国税局62次,原地税局88次,合并后税务局159次。其中原国税局主要通过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其中民意征集数2条,热线电话60次,原地税局主要通过热线电话回应88次,机构合并后税务局通过领导信息回复办理数6次,热线电话接通数153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原国税局、原地税局、合并后税务局均没有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行政复议数量

  2018年,原国税局、原地税局、合并后税务局均没有行政复议案件。

  五、行政诉讼数量

  2018年,原国税局、原地税局、合并后税务局均没有行政诉讼案件。

  六、举报投诉数量

  2018年,原国税局、原地税局、合并后税务局均未收到投诉。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原国税局、原地税局和合并后税务局分别为1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原国税局、原地税局和合并后税务局均为1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原国税局、原地税局和合并后税务局均为3人,其中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2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原国税局、原地税局和合并后税务局分别为2万元、2万元和1万元。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方面,原国税局和原地税局分别为2次和1次,合并后税务局没有。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情况,原国税局和原地税局分别为1次和1次,合并后税务局没有。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原国税局和原地税局分别为60人、45人,合并后税务局没有。

 总之,一年来,我局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和人员经费保障,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许江,0713-8823066。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沿江大道26号。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doc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