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市税务局2024年第09、10号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7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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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俊娥:(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4228**********2723)

鉴于你(单位)已走逃(失联),因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社会保险费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一条、《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将附件所列相关税务文书公告送达(直接到国家税务总局恩施恩施市税务局小渡船分局办公室领取),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机关地址:恩施市航空大道152号

电话:0718-830337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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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市税务局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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