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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资金账簿印花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年02月16日 来源:财税〔2005〕16号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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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5-2-16

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帐薄记载的注册资金3724 . 65 亿元(450 亿美元)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五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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