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委托代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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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终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12-01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终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六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终止,按规定停止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1日

终止委托代征协议纳税人

 

序号

文书字轨

受托方纳税人名称

受托代征人联系电话

受托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委托代征范围

代征期限

协议有效期止

委托代征税种及附加

计税依据及税率

姓名

联系地址

联系

电话

1

枝税 委 〔2021〕 3 号

宜昌贝库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159****7559

刘金平

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董市镇中小企业创业园综合楼二楼

159****7559

灵活就业人员通过平台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所得

2021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17

2021年12月1日

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相关税款的计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

枝税 委 〔2021〕 4 号

宜昌万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35****7999

向长霞

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董市镇中小企业创业园综合楼三楼303-2

135****7999

灵活就业人员通过平台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所得

2021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17

2021年12月1日

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相关税款的计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

枝税 委 〔2021〕 5 号

宜昌蓝润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159****7559

刘金平

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董市镇中小企业创业园综合楼二楼

159****7559

灵活就业人员通过平台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所得

2021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17

2021年12月1日

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相关税款的计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

枝税 委 〔2021〕 1 号

宜昌元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35****7999

向长霞

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董市镇中小企业创业园综合楼三楼303-1

135****7999

灵活就业人员通过平台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所得

2021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17

2021年12月1日

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相关税款的计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5

枝税 委 〔2021〕 2 号

宜昌启润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159****7559

刘金平

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董市镇中小企业创业园综合楼二楼

159****7559

灵活就业人员通过平台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所得

2021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17

2021年12月1日

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相关税款的计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公告日期

2021年12月1日

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征收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