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委托代征公告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2020年委托代征信息公示(三)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0-11-03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2020年委托代征信息公示(三)
序号 | 税务机关 | 代征人的名称 |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地址 | 委托代征的范围 | 委托代征的期限 | 委托代征的税种及附加 | 计税依据 | 税率 |
1 | 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北省枝江市分公司 | 0717-4200639 | 刘建军 | 枝江市马家店街道办事处马店路42号 | 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个人,临时取得收入并需要使用普通发票的 | 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增值税 | 代开发票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 按3%的征收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 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按7%的税率征收,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 | ||||||||
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按5%的税率征收,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 | ||||||||||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按1%的税率征收,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 | ||||||||||
教育费附加 |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 按3%的费率征收,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 | ||||||||
地方教育附加 |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 按2%的费率征收,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 | ||||||||
2 | 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 | 湖北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 0717-6447876 | 张超 | 宜昌市夷陵大道72号 | 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个人,临时取得收入并需要使用普通发票的 | 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增值税 | 代开发票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 按3%的征收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 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按7%的税率征收,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 | ||||||||
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按5%的税率征收,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 | ||||||||||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按1%的税率征收,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 | ||||||||||
教育费附加 |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 按3%的费率征收,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 | ||||||||
地方教育附加 |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 按2%的费率征收,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