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委托代征公告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2020年委托代征信息公示(二)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0-08-13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2020年委托代征信息公示(二)

 

序号

税务机关

代征人的名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地址

委托代征的范围

委托代征的期限

委托代征的税种及附加

计税依据

税率

1

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北省枝江市分公司

0717-4200639

刘建军

枝江市马家店街道办事处马店路42号

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个人,临时取得收入并需要使用普通发票的

2019年10月3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增值税

代开发票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按3%的征收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按7%的税率征收,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

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按5%的税率征收,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按1%的税率征收,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

教育费附加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按3%的费率征收,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

地方教育附加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按2%的费率征收,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

2

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

湖北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0717-6447876

张超

宜昌市夷陵大道72号

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个人,临时取得收入并需要使用普通发票的

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增值税

代开发票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按3%的征收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按7%的税率征收,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

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按5%的税率征收,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按1%的税率征收,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

教育费附加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按3%的费率征收,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

地方教育附加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按2%的费率征收,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