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4日 来源:宜昌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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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宜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一)主动公开情况。聚焦税收征管改革、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区域绿色发展等中心工作,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全年通过“宜昌税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410条,其中原创信息243条(含原创长图1条,原创视频23条),原创率达到57%。积极向税务总局、省税务局投报一图读懂、图文信息、短视频、vlog、动态互动图文SVG等新媒体税宣作品,其中总局公众号采用6条,省局公众号采用35条。通过宜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规范性文件2件,发布税收税务信息197条,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发布领导信息、机构职能设置、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信息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积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依法依规及时答复,全年收到并按期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切实保障申请人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政府信息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压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责任,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利用“宜昌税务”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各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最新文件和政策解读及时更新发布,精准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县市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管理,检查各地对外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及发布内容,提升全市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 一) 项

信息内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

行政强制

0

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 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 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计

9

0

0

0

0

0

9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宜昌市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针对社会关注的各类热点政策,利用信息公开渠道开展政策解读的及时性有待提高;全市税务系统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力度需要加大。下一步,将针对以上不足加以改进:一是及时获取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关于各类政策的解读文稿,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二是广泛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关于政策解读的需求,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提升政策解读的针对性;三是组织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围绕操作流程、纪律规定、沟通技巧、服务意识等方面,开展业务培训辅导,提高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均为会办件);办理政协提案12件,其中主办1件,会办11件。以上建议和提案均已按时办结。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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