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4日 来源:市局办公室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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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对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和宜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紧扣依法依规组织收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妥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存在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方法不够多样化、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内部工作流程,加强网络新媒体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夯实责任,促进落实;二是持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法,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各种现代化手段和渠道,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图文、视频等解读方式,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评估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鄂税办发[2022]1号)文件要求,认真对照全国税务系统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全省税务系统存在的具体问题,举一反三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查整改,按时按要求完成了政务公开自查整改工作。
  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均为协办件);办理政协提案15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13件。以上提案均已办结。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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