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5年度宜昌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两节”期间外出务工等返乡人员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按照国家、省《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延长2025年度宜昌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缴费截止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5年2月28日。
二、延长期内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自2025年1月1日开始。待遇享受期内,不允许退费。
三、2025年2月28日之后参保缴费的,参保及待遇享受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23〕52 号)规定的中途参保相关政策执行。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