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2023年稽查局及各跨区域稽查局办公区维修项目监理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现对2023年稽查局及各跨区域稽查局办公区维修项目监理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YCSWCGMLW-20231201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2023年稽查局及各跨区域稽查局办公区维修项目监理
3.采购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服务期(日历天) |
1 | 稽查局及各跨区域稽查局办公区维修项目监理 | 5 | 从实际开工到竣工验收并完成 工程资料移交期间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
二、资格条件要求
1.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加,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和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2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
4.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供应商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职称为高级工程师。[若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应提供由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内容。]
5.供应商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将不予采信。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5日上午(北京时间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
2.获取地点:宜昌市西陵一路5号宜昌市税务局1203办公室。
3.获取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送达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上午10时,地点为:宜昌市西陵一路5号宜昌市税务局1203办公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一式二份,送达后概不退还。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
地 址:宜昌市西陵一路5号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717-673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