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夷陵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2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夷陵区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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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等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夷陵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五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网站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夷陵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松湖路16号,邮编:443300,电话:0717-7818900)。

  一、概述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夷陵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全面规范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了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夷陵区税务局共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58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原国税26条,原地税29条,合并后39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原国税14条,原地税45条,通过夷陵电台公告原国税2条,合并后3条。公开发布宣传稿件80余条。通过政务公开,极大方便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了解税务工作和职能,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宣传了税务工作。重点加强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税收行政权力公开

  严格执行总局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总局公布保留的7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和22项其他权力事项在区局内、外网和办税服务厅进行了完整公示;对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取消审批手续,由办税服务厅直接受理、即时办结,并加强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坚持“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原则,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努力推进税务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提高办税便利程度。

  (二)加大税收征管公开力度

  一是联合税收共治。进一步健全税收共治格局,形成“规范采集、深入分析、综合利用”的一体化信息管税新途径。建立健全综合治税工作机制,规范采集。依托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建立起第三方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平台,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多方采集获取纳税人申报纳税和生产经营信息、第三方和互联网涉税(费)信息,实现涉税信息及时共享。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组织相关科室和专班人员每周在“信用湖北”平台进行双公示,确保自行政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落实信用联合奖惩工作机制。对照国家出台的系列联合奖惩备忘录,每月向区信用办报送1个信用联合惩戒案例。对已处罚的稽查案件在“两法衔接”平台进行录入。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对5项涉税公开事项相关数据按规定比例检查录入。2018年,对5380户纳税人进行了2017年度纳税信用评级,其中A级184户,B级2154户,M级2410户,C级373户,D级194户,分别占比3.46%,40.53%,45.34%,7.02%,3.65%。

  (三)优化纳税服务公开

  一是推行“一厅通办”。从2018年5月1日起打造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除保留车购税、房产交易的专业窗口外,综合窗口都整合为“一厅通办窗口”,实现“前台一家受理,资料后台流转,限时办结服务”的格局。加强导税服务。二是办好纳税人学堂。每月9日(遇节假日顺延)为纳税人开课日,满足存量户纳税人自愿多次参与培训学习需求,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税收政策、发票领用、申报表填列、网上办税系统操作以及税控设备开具发票等操作培训,并开设现场答疑环节,为每位纳税人提供问题解答。除了固定开课之外,随时根据加纳税人的需求组织召开纳税人培训。三是打造安静工程。积极推广“六办”,实现“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和移动办税为辅,办税服务厅兜底”的新型办税模式。2018年自助终端共办理业务59115笔,邮政代开24290笔,移动平台办理2852笔,网上办理业务273929笔。

  (四)持续推进税收政策公开

  一是主动推送税收优惠政策。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实时推送新出台的减税降负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并利用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最新的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突出工作亮点,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二是加大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持续做好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备案审查等工作。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开展了排除限制竞争以及军民融合发展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新税务机构成立后,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夷陵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公告〔2018〕2号),对3份失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公布。以替代方案的形式,就新机构成立后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职责调整向区政府请示,区政府于7月31日印发《区人民政府关于国地税机构改革涉及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职责调整问题的通知》。9月,法制股完成了涉税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现有2条证明事项向市局提出了清理建议。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夷陵区税务局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夷陵税务局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夷陵税务局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夷陵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不够、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需进一步增强等问题。2019年,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增强公开效果。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税收信息,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加大相关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小组办公室团队作用,集体研究、准确把握公开方式内容,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夷陵区税务局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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