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夷陵区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7日 来源:宜昌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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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夷陵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了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电子政务公开。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夷陵区税务局主动在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栏目下,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总计81条,政府信息公开网分为机构信息、发展规划、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税收管理领域等多个版块栏目,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开展多样化税收宣传方式。在办税服务设置咨询台、公开栏、资料查阅台等,及时推送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涉税公告,提高纳税人和缴费人知晓度。充分借助《中国税务报》、《湖北日报》、《三峡日报》、夷陵新闻等主流媒体宣传税收工作动态,营造良好的税收宣传氛围。三是其他途径公开。在信用湖北平台录入行政许可2583条、行政处罚8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录入行政许可2583条、行政处罚2条。在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录入并公示73项许可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夷陵区税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1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要求,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岗,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信息公开审核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税收宣传月、纳税人学堂、专题政策辅导培训会等宣传机会,提供各类税收宣传,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效。同时利用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办税服务厅、税企QQ群、报刊杂志、宣传手册等载体积极宣传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措施,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并纳入绩效考评,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有效提升公开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夷陵区税务局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强化领导,细化措施,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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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夷陵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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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投诉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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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夷陵区税务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力度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整改: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公开范围,规范公开流程,严格实行三审制度,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全视角、多层面加强政务公开,不断树立税务部门良好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评估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鄂税办发[2022]1号)文件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夷陵区税务局迅速开展自查,对相关信息进行查缺补漏,确保整改到位。
  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夷陵区税务局无承办的建议和提案。
  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夷陵区税务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无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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