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都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4日 来源:宜昌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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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宜都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度,宜都市税务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3条、行政许可13条、行政处罚1条、行政强制3条,全年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办结0件,转下一年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安排。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排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开展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宜都市税务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批表》,按照《条例》要求进行网站信息登记、审核、发布、管理等,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层层校对,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内容严密。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围绕税费优惠政策、办税指南等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全面提升行政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下表包含2024年宜都税务部门汇总数据。行政许可数据为“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许可事项数据;行政处罚数据包括“发票违法”和“未按期申报”等事项;行政强制数据为社保费强制执行数据。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

年制发件数

年废止件数

行有效件数

0

0

0

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3

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政事业性收费

6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未涉及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

 

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 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

0

0

0

0

0

0

0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公开文字有错字和表述不当的情况发生。

(二)上年度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一方面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例会,针对不足的地方加以改进。通过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另一方面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对公开内容严格把关,无错字和表述不当的情况发生。

(三)本年度存在的问题。部分栏目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四)下年度改进举措。一是进一步健全组织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抓细抓实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定期组织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继续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及时更新栏目,确保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内容真实严谨,依法依规开展政务公开,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4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4年度,无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4年无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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