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来源:宜昌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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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85号,邮编:444299,电话:0717-3828135,传真0717-382813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战疫情,抓管理,优服务,促发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了税务力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政务公开栏目公开。2020年,主动在远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开信息总计44条。二是系统管理平台公开。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录入行政许可115条,行政处罚7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录入行政许可115条,行政处罚7条;在湖北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行政征收”“行政检查”“执法服务”“其他事项”4个栏目9类内容中发布信息107条;在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录入并公示39项(4项许可事项、6项公共服务事项、6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奖励事项、22项其他权力事项)。三是其他途径公开。县局短信平台宣传6条;县局办税厅触摸屏12条;远安县电视台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和“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原则,对拟公开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填写《信息公开及对外交流保密审查审批表》,执行线上线下“三级审核把关”,审核发布内容、公开方式及去向落实,确保信息发布的完整、准确和合法,发布流程严谨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服务事项,针对纳税咨询需求猛增的新形势,开通网上纳税人学堂"小远说税",用直播的方式宣讲税收新政。全年直播3期,累计观看达2214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宣传、管理、自查等工作,将其纳入县局2020年绩效考评考核,与税收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9

1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36

行政强制

7

0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3672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进行了及时高效的公开,但还存在公开不全面、审批不及时等问题。下一步,将积极整改,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明确公开重点。结合纳税人需求,围绕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完善办税服务体系、打造现代化服务平台、出台便捷化服务措施、打通“堵点”、破解“难点”等内容,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维护人民群众的信息知晓权,打造最优税收营商环境。
  (二)规范发布流程。加强政务公开流程管理,对确需发布的信息,先审后发,填写《信息公开及对外交流保密审查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保密办依次审核后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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