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0日 来源:宜昌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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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圆满完成了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远安县税务局主动在远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网站公开信息总计42条;在湖北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行政征收”“行政检查”“执法服务”“其他事项”4个栏目9类内容中发布信息116条;县局通过云上远安、三峡日报、湖北日报等省市级以上报刊媒体公开税务相关新闻信息5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公开信息进行审查审批,做到公开信息必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规范落实“三审”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通过远安县人民政府网、宜昌市税务局互联网公开政务信息。二是通过报刊媒体等渠道发布公开信息。三是通过办税服务厅和机关LED显示屏等公开。四是通过走访入户宣传、纳税人学堂培训等形式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2年远安县税务局严格落实监督考核机制,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督查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严谨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3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年度公开不全面、发布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已进行了全面整改。一是明确了公开重点,结合纳税人需求,出台便捷化服务措施,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二是规范发布程序。对确需发布的信息严格执行了三审制度。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将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大信息公开人员队伍的培养力度,定期及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无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方面,按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时限要求定期对各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了更新与完善。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依托本地政府网站、宜昌市税务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税收政策法规、普法宣传、行政执法、纳税服务等领域信息。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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