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猇亭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猇亭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猇亭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57号,邮编:443007,电话:0717-6513987,传真0717-651398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猇亭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和猇亭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准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猇亭区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7条,其中通过宜昌市税务局互联网公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12条;通过湖北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信息采集审核平台公开欠税、非正常户认定、委托代征信息575条。积极开展税收宣传,在猇亭融媒、宜昌税务、湖北日报等媒体上发布稿件15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猇亭区税务局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某小区土增清算中地下农具间工程建设的成本信息,由于其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正当理由,根据《条例》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健全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筑牢信息公开安全与规范双防线。明确专人负责,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压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更新工作责任,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全年未发生信息泄露、错漏公开和应公开未公开等问题。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持续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模式,多措并举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线上方面,通过猇亭区人民政府网、宜昌市税务局互联网、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载体,由专人负责维护更新,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优征纳互动服务模式,与纳税人开展智能互动11438次,开展人工互动7352次。线下方面,依托办税服务厅公告栏、LED滚动显示屏、资料取阅区等及时向纳税人缴费人公开税费政策和办税流程。常态化开展“问需走访办实事”行动,走访企业482户,开展座谈8次,解决问题13个并开展回访,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精准度、时效性和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
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加强各渠道信息公开内容常态化监控,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更新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在税务门户网站及时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未发生重大舆情及事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针对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中提到的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网站管理能力和水平需加强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存在“表面化”,公开意识薄弱等问题。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猇亭区税务局积极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信息更新机制,安排专人定期对网站内容进行检查更新,同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全面、及时公开应公开信息。
(二)2025年存在的问题及改进计划
2025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猇亭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渠道协同性仍需进一步优化。下一步,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学习《条例》及其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夯实业务素质基础。二是优化信息公开,加大公开力度。明确各网站责任人及更新时限,实现各网站同源发布、按时更新。进一步深化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涉税费政策等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5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猇亭区税务局办理人大提案2件(协办件),政协提案3件(协办件),以上均已办结。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猇亭区税务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不存在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