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兴山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9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兴山县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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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兴山县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兴山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湖南路8号,邮编:443700,电话:0717-2581110,传真:0717-258707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兴山县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完善平台渠道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通过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开行政许可信息439条,行政处罚106条;编印发放各类政策宣传资料10000份。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努力提升答复文书质量。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时的文字格式、网页板式、下载板式进行规范,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有效设置,实现了对现行有效制发的规章和规范文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结合“兴无忧”纳税服务品牌建设、宪法宣传周以及税收宣传月,进行专栏规范化改造,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并坚持以人为本,以公众为中心,把为公众服务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着力打造服务型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明确专人负责,设立线上线下信息申请受理点,制定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网站管理与维护;对网站栏目管理职责、网站信息管理、网站信息发布、网站安全维护与管理、网站监督考核做明确规定,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打下良好基础。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持续宣传政务公开条例,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健全各部门配合机制,定期开展自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评估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逐项对照整改问题自查,还存在机构信息公开不完整、领导信息公开不全面、栏目设置不规范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通过强化工作沟通,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积极与市局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做好沟通工作,按照上级单位开设栏目设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同时强化内部协调,对已发生变化信息,及时传递,公开,确保信息公开资料传递及时完整、全面无遗漏。

  (二)2022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不足需待改进,存在政策公开门类条目较少,解读形式单一有待进一步拓展升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力求达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公布,拓宽解读范围,增加解读数量,方便群众了解。二是拓深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涉及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力度,在职责范围内进一步确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全年公开人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件、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件。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重点做好审核监控。以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标准,要求系统内各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内容的审核监控。

  (四)税收管理领域公开纳税服务和行政执法信息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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