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兴山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6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兴山县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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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兴山县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兴山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湖南路8号,邮编:443700,电话:0717-2581110,传真:0717-258707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兴山县税务局在省、市税务局和兴山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明确部门职责,政务公开流程、网站信息发布标准要求,认真做好“公开之前必有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公开情况定时报送”等基础性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兴山县税务局通过兴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开政府信息共137条。通过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开行政许可信息502条,编印发放各类政策宣传资料7000多份。国家税务总局兴山县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成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开展业务培训,为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兴山县税务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兴山县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要求,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工作保障能力;开展信息公开培训,提升工作业务能力;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审核流程,确保信息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有效利用税收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纳税人学堂等传统渠道加强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信息宣传;利用兴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公示栏等载体,并拓展宣传手册、意见箱及咨询热线等信息公开渠道,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信息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兴山县税务局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为有序高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完善的制度体系保障。通过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宣传政务公开条例,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必要性的认识,提升全体职工,尤其是经办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符合保密规定;落实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无遗漏;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干部职工的履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 年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0年存在问题:政务信息发布不及时,政务公开形式单一、不全面。

  整改情况:已整改,通过加强内部培训,确保了信息传递、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进一步丰富公开栏、大厅显示屏、宣传手册等信息公开渠道,让社会获悉公开信息更便捷。

  (二)2021年度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评估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逐项对照整改问题自查,还存在机构信息公开不完整、领导信息公开不全面、栏目设置不规范的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工作沟通,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做好与上级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沟通工作,按照上级单位开设栏目设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二是强化内部协调,提高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加强内部各部门间协调配合,对已发生变化信息,如机构信息、领导信息等内容,及时传递、公开,确保信息公开资料传递及时完整、全面无遗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无。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收到政协建议提案1件,已办结。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辅导。在局务会议上,党委班子带头学习《宜昌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将要点作为必学内容,要求各部门、税务分局、各党支部集中开展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氛围;二是细化任务分工。对照《重点任务分工表》,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做好与法制、税政等部门的任务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任务有承接、工作有落实。

  税收管理领域公开纳税服务和行政执法信息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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