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伍家岗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0日 来源:宜昌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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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伍家岗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伍家岗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105号,邮编:443000,电话:0717-635428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伍家岗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党中央、省税务局、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组织保障有力,工作措施到位,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伍家岗区税务局主动公开公示行政许可2326条。围绕区局重点工作、特色工作,提炼工作亮点,总结工作经验,展示工作成果。2022年,编发宣传信息65篇,其中,在中国税务报、湖北日报等国家级、省级媒体刊发28篇,在三峡日报等市级媒体及平台刊发10余篇,在区级媒体及平台发表20余篇。组织拍摄《税力量守护“舌尖上”的宜昌情怀》宣传视频,展现税惠促进伍家餐饮企业蓬勃发展的景象;制作宣传海报5张、参与拍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 宜昌税务青年党员说》系列视频,展现新时代青年税务干部的新风貌、新担当、新作为。开展四轮问需走访,累计问需纳税人15.46万户次,收集问题建议133条,听不足、问不满、记诉求,用纳税人“心声”推动税务人“行动”,为营商环境和满意度调查争取更多支持。
  (二)公开渠道情况。积极主动公开税收政策、法律法规,依托新媒体平台、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手册和微信、QQ征纳群广泛立体开展宣传活动,设立一号多线“云端问办”服务中心实现“能问能办”。2022年,问办中心累计接听37476通热线,解决45562名纳税人的疑难杂症,编发问办中心运行情况通报8期;成功开展19期“纳税人学堂”直播,覆盖50万余次纳税人,为纳税人提供高质量的培训辅导;通过平台推送39批次税费优惠政策,惠及纳税人缴费人18.73万户次;点对点发送短信18.73万条,精准推送政策直达6000余户次。
  (三)机构保障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伍家岗区税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岗,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2022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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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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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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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伍家岗区税务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多、政务公开工作缺乏专业人才等问题。2023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梳理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和文件,加强信息公开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统筹,切实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二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提升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伍家岗区税务局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税总办宣传发〔2022〕54号)文件要求,认真对照全国税务系统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全省税务系统存在的具体问题,举一反三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查整改,按时按要求完成了政务公开自查整改工作。
  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伍家岗区税务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协办件),已办结。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伍家岗区税务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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