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伍家岗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7日 来源:宜昌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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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伍家岗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伍家岗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105号,邮编:443000,电话:0717-6460066,传真:0717-646007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伍家岗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组织保障有力,工作措施到位,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伍家岗区税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岗,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伍家岗区税务局通过新闻媒体、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互联网站、宜昌市税务局互联网站、户外广告屏、公告栏、区局办税服务厅显示屏等途径,主动公开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伍家岗区税务局政务动态、最新政策文件、税务局通知通告和纳税人公告公示,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有效宣传了税收政策,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重点加强了以下工作:一是减税降费新政策信息公开。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伍家岗区税务局主动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省、市局和区政府整体工作部署,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目标,利用信息技术和编印资料、发放手册、张贴广告等形式,积极发布最新减税降费新政策;二是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公开。不断规范实名办税流程,切实组织涉税证明事项清理,及时更新已公开的税务行政许可目录,并通过门户网站、户外显示屏、公告栏、办税服务厅显示屏等途径发布。序时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等级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做好纳税服务信息公开。加强税法宣传,认真落实税收政策解读要求,及时公布上级局政策解读文件。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伍家岗区税务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办理流程还需要进一步理顺、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增强等问题。2022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规范公开办理流程。按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区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分别制定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切实提升工作质效。同时,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持续加强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梳理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和文件,加强信息公开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统筹,序时做好重大改革事项和重要税收政策以及实务操作指南等信息的公开,并跟进做好新闻信息宣传和工作动态发布,回应各方关切。三是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本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受理、转办、研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伍家岗区税务局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评估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鄂税办发[2022]1号)文件要求,认真对照全国税务系统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全省税务系统存在的具体问题,举一反三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查整改,按时按要求完成了政务公开自查整改工作。

  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伍家岗区税务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均为协办件),已办结,无需办理的政协提案。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伍家岗区税务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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