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宜昌市三峡坝区工作委员会的工作部署,以规范权力运行、服务人民群众为目标,强化日常监督,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围绕2024年税收中心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通过市民之家办税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资料取阅架、纳税人学堂、信息公告栏、QQ和微信群等方式积极展开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借助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力量,视频、图文等同步发力,报纸、网络、客户端等共同上阵,持续拓宽税收宣传渠道,凝聚宣传合力,多元化开展税收宣传活动。根据工作实际,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宜昌)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发布领导信息、机构职能设置、行政执法信息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主要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宜昌)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领导简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栏目内容。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基础信息、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服务、其他事项等7个栏目内容进行公开。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和法定时间公开相关信息,压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责任,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主要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宜昌)门户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强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的管理,严格检查,确保发布信息内容严谨、格式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以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将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和主动性,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有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