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5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80号,邮编:443000,电话:0717-6739346,传真:0717-673671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和宜昌市三峡坝区工作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区税务局通过市民之家办税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资料取阅架、纳税人学堂、信息公告栏、QQ和微信群等方式积极展开税费宣传。科学谋划了“春风行动、万屏联动、共话税收、网红说税”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其中“网红说税”聚焦百姓关切社会热点,紧扣百姓心中牵挂的大事,以“网红”说税形式,拍摄情景短剧《承诺》,宣传讲解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等政策,充分凝聚融合社会正能量。同时充分借助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力量,视频、图文等同步发力,报纸、网络、客户端等共同上阵,在《中国税务报》《新华网》《湖北日报》等媒体刊发宣传稿件52篇,拍摄新媒体作品4部,《税悦力量》获得全省《税眼看湖北》大赛三等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宜昌)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领导简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栏目内容,发布信息39条。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基础信息、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服务、其他事项等7个栏目内容进行了公开。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和法定时间公开相关信息,严格信息发布审批制度,严把发稿流程审批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主要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宜昌)门户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三审制”要求,加强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的管理,严格检查,确保发布信息内容严谨、格式规范。

  (五)监督保障。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成立以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局内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1.jpg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2.jpg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3.jpg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信息的数量上还需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公开工作质量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区税务局将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树立主动公开理念,通过加强监测、落实责任促进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