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5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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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80号,邮编:443000,电话:0717-6739346,传真:0717-673671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和宜昌市三峡坝区工作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透明、高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除通过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显示屏、资料发放点、信息公告栏等传统税收宣传方式外,采取“问需走访办实事”行动、“采茶支农惠农 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绿色税收护长江”青少年税法学堂活动等形式,不断创新宣传手段。充分利用湖北日报客户端、荆楚网、宜昌税务、三峡日报等媒体,发表宣传稿件57篇。其中:中央级媒体2篇,省级30篇,市级25篇。定制宣传用品,向纳税人提供的纸杯、矿泉水、资料袋上黏贴宣传贴纸,拍摄制作宣传作品《微微》《老房子里的新税月》《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宜昌高质量发展》,设置宣传展牌49块,定向推送宣传短信2400多条,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效,扩大宣传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领导简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栏目内容,发布信息29条。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基础信息、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服务、其他事项等7个栏目内容进行了公开。进一步严格政府信息管理,落实“三审制”要求,加强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的管理。开展错敏词、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信息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删除、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进行了信息发布,并对发布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内容严谨、格式规范。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自查与整改。对照2021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评估发现的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培训。组织16名干部参加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网络培训,完成培训课程和结业考试。三是加强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绩效考评指标》,加强督导,严格考核,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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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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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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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政策解读形式需要更多样化,政务公开队伍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学习,特别是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做到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便捷,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件和政协提案件。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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