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9日 来源:宜昌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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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 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宜昌高新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宜昌高新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宜昌高新区税务局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职能,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紧扣2023年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税收征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退税减税降费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全年通过《中国税务报》《湖北日报》等省、市级以上各类新闻媒体刊发稿件30篇;在“宜昌高新发布”公众号设立“小高说税”栏目,发布关注度高的热点税收政策;通过楼宇广告、商圈大屏滚动播放税费优惠政策、服务新举措;坚持多元化宣传辅导,线上推送政策宣传87000余次,有效推进政策“全覆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宜昌高新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宜昌高新区税务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依法依规严格把关、严格监督、严格问责,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严格按照流程审核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宜昌高新区税务局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互联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加强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及时更新网站相关栏目政务公开内容。推动线上、线下信息公开资源整合优化,深化提升办税服务大厅建设,在公开形式和内容上做到与时俱进,打造线上与线下相融合的公开格局。

(五)监督保障

2023年,宜昌高新区税务局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责任分解,并纳入绩效考核,设置考评指标、明确考核标准、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7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有待进一步提质增效。

针对存在的问题,宜昌高新区税务局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组织研讨交流,及时发现工作短板和不足,全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素养,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改革创新,丰富税收政策解读形式,运用图文、动漫、短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多样化、立体式解读惠民利企政策,提高公众对税收政策的认知和理解,助推优惠政策落地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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