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9日 来源:宜昌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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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主题,通过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以“底盘筑牢”工程为基础,创新推进“法审无忧”法制审核创新项目,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坚定不移把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内层层传导、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程,党委书记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委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对各类主体的责任清单实行项目化、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各类履职主体的监督检查,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层层传导。对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税法宣传教育,做好做强“金种子•蓝火焰”税收服务品牌,依托“金种子”政策服务团队,推动各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落细。2023年已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纳税人开展服务20余次,营造了依法治税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一是依法做好税费征收工作,严格规范执行各项税费政策,严守组织收入纪律,确保了税费收入平稳增长、税费质量不断提升。二是统筹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聚焦2023年税费优惠政策的新变化,重点抓好中小微企业、制造业、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政策落实,有力地服务了地方经济发展和支持了市场主体纾困。2023年享受按季3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的减免金额25704万元。三是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不断做优纳税服务,初步形成纳税服务、税源管理、风险应对“三位一体”的税收征管格局。

(三)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合法性、合规性审核工作机制,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年对规范性文件开展2次自查和清理。2023年,区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各项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工作规则》等文件要求,对涉及区局的重大决策事项,都经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各类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体制机制落实落地。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累计公示各类执法信息2313条,采集存储各类执法音像记录93条,法制执法类审核案件17件。二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认真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积极构建审慎包容、理性柔性的税收执法体系。三是正确行使税务行政许可,规范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工作。区局依照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权限和时限共计审批1132件,无一件行政许可超时,零投诉。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对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情况管理,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有效、有序处置突发事件,确保了机关安全合规运行。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严格落实上级《涉税网络舆情协同共管暂行办法》,设立“公职律师调解中心”和“法治指导员”,对涉税执法行为全流程监控,预防监督环节由事后提前至事前、事中,及时研判和处置,妥善化解潜在风险。法治指导员参与审核的处罚案件20件,零投诉。2023年,共受理市长热线转办件等群众诉求94件,办结率100%,未发生任何越级、非法上访事件。

(八)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一是强化行政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落实“一案双查”,建立“以案促改”长效机制,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发现并整改问题4个。二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依规更新公示事项2313条。三是着力推进监督执纪常态化。进一步梳理政治监督台账,对21项监督事项和检查内容先后3次开展检查。

(九)积极探索智慧税务建设。一是积极推行电子送达。倡导“非接触”办税。深化以数治税,大力推进涉税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服务,加大电子税务局、办税终端等自助办税渠道的推广和使用,截至2023年已开通税务文书电子送达10046户。二是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开展涉税信息交换工作,推动“税务+法院+检察院”司法协作工作协同,持续拓展税收共治新格局。三是打造创新试点项目。创新推行“法审无忧”法制审核项目,坚持高位谋划、高标推进、高效落实,以案件审理小切口,推动执法质量大提升。经法制审核的案件,实现零复议、零诉讼。实现“执法风险无忧”“权益保障无忧”的征纳双无忧。

(十)切实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领导,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健全依法行政议事规则和集体决策、行政监督、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2023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宜昌高新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成立“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23年,区局统筹推进“八五”普法进校园活动和参加宜昌市司法局高新区分局组织的“12﹒4”宪法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区局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

二、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队伍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干部法治意识仍停留在传统的执法理念,存在执法一刀切的问题;有的干部学习动力不足,主动性不强,政策法规知识更新不及时,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能力和水平相较于“精确执法”还有一定差距。

(二)个性化普法方式创新力度不够。税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常态化、系统化推进上做得不够,宣传方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税法宣传的个性化、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

三、2024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思路

(一)强化党建引领,提升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一是推进党建法治深度融合.坚持区局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领导,推进党建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提升从事依法行政工作的政治领悟力、判断力、执行力。二是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牵头组织、协调督促作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税务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三是加强干部法治素养教育。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模范带头作用,开展好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等活动,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组织好2024年度全体干部学法“无纸化”考试。

(二)坚持创新驱动,推动精确执法改革提质增效。一是创新打造非强制性执法遵从激励体系。按照精确执法专项试点改革工作部署,创新推进“亲柔化非强制性税收执法体系”建设,运用法律的激励教化功能,继续推进告知承诺制和审慎监管“风险现实性评估+观察期”机制,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容。二是提升税收执法精确度。落实《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税务“说理式执法”、非强制性执法试点工作。落实全国、全省“首违不罚”清单事项,让执法既有温度更有尺度。三是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以“一案双查”为手段的税务执法“嵌入式”监督模式,实现对税务执法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监督。

(三)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法治治理能力。一是持续规范执法方式、规范执法指引体系。按照深化征管改革意见要求,针对税收执法中还存在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等执法不规范表象,衔接好《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进执法标准口径统一,实现全方位、全领域、全环节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二是积极借鉴“枫桥经验”,充分利用“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解中心”“法治指导员”依法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利。三是健全以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为核心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实行动态“信用+风险”监管。探索税收大数据在征管、服务、风险等领域全流程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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