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0日 来源:宜昌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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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宜昌市税务局和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多形式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在“宜昌高新发布”公众号上开设“小高说税”宣传栏目,定期发布当下热点税收政策;在高新区商业楼宇里的70块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税收政策和操作指引;在高新区核心商圈康龙广场、水悦城的户外大屏循环播放税收政策宣传片,实现“商圈楼栋、大屏小屏、线上线下”的税收同频宣传矩阵。举办了综保区“走出去”企业涉税政策宣讲活动,开展了研发费加计扣除“云课堂”直播,为2100户纳税人提供了线上政策咨询和远程操作辅导。在《中国税务报》《湖北日报》等中省、市级媒体发表宣传稿件37篇,被三峡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道4次,拍摄“局长话改革”等各类宣传视频3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互联网站,公开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公告等内容,发布信息13条。通过湖北省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示行政许可处理决定1619条、行政处罚387条。通过湖北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各类执法信息1526条。严格按照流程审核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主要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互联网站、湖北省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湖北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责任分解,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升,目前的工作效果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二是新媒体作用发挥不足,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服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拓展政务公开渠道。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内容,统筹运用好外宣媒体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制作更生动易懂的宣传作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受众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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