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枝江市沃桑棠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83MAE44Y027B):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宜税二稽罚〔2025〕13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宜税二稽罚〔2025〕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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