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关于部分管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5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4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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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按照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近期将对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进行管户调整。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自2025年4月21日起,原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管理服务的纳税人缴费人,调整至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承接其管辖范围、行政职责和权利义务。

  二、原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继续有效,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尚未办结的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继续办理。

  三、管户调整后,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所辖范围内的涉税涉费稽查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负责。

  四、主管税务机关调整后,请相关纳税人缴费人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三方协议签订”功能、相关单位通过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单位三方协议管理”功能,或通过线下渠道,及时变更三方协议相关内容。

  五、自2025年4月21日起,被调整对象业务办理渠道如下:

  (一)线上渠道: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和APP)、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政务服务平台等线上办税缴费渠道办理。

  (二)线下渠道:

  宜昌市市民之家税务窗口(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业务办理时间:9:00-12:00、13:00-17:00,咨询电话:0717-6851163)。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山大道151号)。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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