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社会保险费征缴相关信息系统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9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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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缴费人: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社会保险费征收和经办信息系统,省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拟联合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优化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系统升级维护时间

  系统将于2023年12月28日18:00至2024年1月8日8:30升级维护。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2023年12月31日18时前可正常缴费,其他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在系统升级维护期间均停止对外服务。

  二、暂停办理业务范围

  升级维护期间,税务部门暂停受理全省各项社会保险费及职业年金缴费相关业务。

  人社部门暂停受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待遇核定及支付等)相关业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非参保缴费业务不受影响。

  医保部门暂停受理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保险、长期护理险等医疗保险的登记类业务,包括参保登记、参保暂停、在职转退休、核定及补缴等,职工、城乡居民待遇相关业务不受影响。

  三、暂停办理渠道

  楚税通APP、鄂汇办APP、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协作征收银行APP等线上渠道和全省办税服务厅、人社经办大厅、医保经办大厅、政务大厅、协作银行网点等线下渠道,均暂停受理各项社会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相关业务。

  四、相关注意事项

  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灵活就业人员《应缴认定单》、医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核定表》系统升级前未缴纳的将因本次升级自动作废。

  请根据上述系统升级时间,合理安排时间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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