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5日 17:41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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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宜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聚焦税收重点工作,聚力宣传税费政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一)主动公开情况聚焦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枫桥式”税务所创建、税收助力绿色发展等中心工作,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全年在各级媒体发稿235篇,其中被《中国税务报》采编21篇。通过“宜昌税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541条,其中原创信息267条,原创率达49.3%,阅读量5000+信息 14条,在线为网民答疑174人次。通过宜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规范性文件4件,发布税收税务信息106条,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发布领导信息、机构职能设置、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信息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积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以申请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依规及时答复,全年收到并按期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切实保障申请人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政府信息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压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责任,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2023年,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利用“宜昌税务”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各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最新文件和政策解读及时更新发布,精准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年报数据开展“回头看”,按照勾稽关系对异常数据进行修改更正,同时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内容涉及纳税人隐私泄露情况进行脱敏整改。加强对县市区的指导管理,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开展线上培训和答疑解惑,全面推进全市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 一) 项

信息内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9

7

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

行政强制

0

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 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 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 总计

4

0

0

0

0

0

4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宜昌市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政策解读质量不够高、内容的审核把关不够严、工作的规式规范有待提高下一步,将针对以上不足,多措并举加以改进:探索多样化政策解读,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进一步探索通过微视频、图文、直播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和释疑解惑,切实增强政策解读实效二是不断完善制度保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审核工作机制,把牢文字关、保密关、安全关、舆情关,扎实做好归口管理。三夯实业务服务根基,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开展专项培训,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努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件(均为会办件);办理政协提案15件,其中主办1件,会办14件。以上建议和提案均已按时办结。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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