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不动产登记“证缴分离”改革在全省推广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1日 09:03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湖北频...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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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在全省复制推广自贸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宜昌市税务局申报的不动产登记“证缴分离”改革创新项目成功入选,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复制推广。此前,不动产登记“证缴分离”改革创新项目获得商务部领导批示。这也是宜昌市税务局继2019年“纳税跨区自由迁移”入选全省自贸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之后取得的新突破。

  过去,部分楼盘因手续不全、税费不齐等问题,业主办理不动产证时遭遇“卡壳”,成了“急难愁盼”事。宜昌市税务部门在全省首推不动产交易“证缴分离”,破解不动产交易过程中因税费欠缴带来的“办证难”,有效维护产权人合法权益,激活市场主体投资热情。

  所谓“证缴分离”,是将购房者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缴税环节与售房方缴纳转让税费环节分离,购房者可凭相关资料,自行缴纳应缴税费后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卖方的应缴税(费)由税务部门在日常按规定进行管理,不再与能否办证进行挂钩。

  通过实施不动产登记“证缴分离”改革,从制度层面破解了不动产权属登记中一方税费欠缴带来的办证难题,也在实践中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年未解决的“老大难”问题。截至目前,已有近400户企业、1.5万户购房人通过“证缴分离”改革取得不动产权证,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宜昌市税务局自贸区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标对表制度创新要求,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积极推进智慧税务,以更高的标准主动谋划自贸区制度创新项目,力争形成更多在全国、全省复制推广的税务制度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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