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人,买房换房福利,接稳了!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9日 09:40 来源:【白龙岗纪事】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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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女子4万首付买的房子净升值近千万”的新闻冲上热搜,让买房卖房的话题在网络又热了起来。

  大家都知道,今年来,全国房地产市场持续“遇冷”。官方数据显示10月份,一线城市成交规模同、环比下降15.42%、23.44%,三四线城市成交规模同环比下降35.77%、24.12%。这一现象让很多不明就里的消费者选择“等待”和“观望”。

  房地产“凛冬”已至,购房“春天”还远吗?别着急,岗哥为你一一“解策”。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这是近年来我国在住房领域的一贯主张。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重申这一定位,彰显政策定力,同时也意味着接下来房地产发展的落脚点将更多聚焦在保民生、提品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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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部门推动不动产交易涉税服务“一窗联办”提档升级,实现存量房交易现场“一小时办结”,纳税人即时领证。

  宜昌市委旗帜鲜明地提出“为青年筑城”,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以期营造更好满足青年多样化、多层次发展需求的政策环境和经济社会文化环境,让更多青年选择到宜昌创新创业、安家落户。

  人才要“乐业”,“安居”是前提。众所周知,购买住房的成本主要是购房价格、税费、地方补贴等等。面对民众特别是广大青年购房“刚需”,宜昌推出了系列税收优惠“大礼包”,精准了解和把握这些政策,能帮助大家在买房道路上,少花冤枉钱,少走冤枉路——

住房换购退个人所得税,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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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人员为享受换购住房退税政策的纳税人办理退税业务

  没错!此事有税务部门“官方保真”,千真万确!

  2022年9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在宜昌,要享受“卖一买一”退个税“礼包”,注意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卖房子和买房子都要在大宜昌市范围内;二是买房子的人要是卖房子的人或者是产权人之一。

  这一政策的出台,给需要换购住房的“刚需者们”送上了实打实的“真金白银”。

  “在市民之家办理旧房转让手续时,得知重新购买住房,可按一定比例退还个税的消息后,加快了新房购置计划。”今年10月份,市民陈静璇为了孩子读书方便,把老房子卖了又买了一套学区房。按照换购住房退税政策,她在发起退税申请后,次日收到了10116元的退税款。

  因为买房与卖房涉及前期的看房洽谈、买卖周期时间较长等因素,截至目前,税务部门已办理换购住房退个人所得税21笔,退税金额237,092元。

  可别“小瞧”了这21笔,自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出台以来,市民对房屋交易的关注度明显增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每天接到的相关政策咨询就有200多起!若后期需求逐步释放,这一税惠政策“变现”后,数字不会很小!

  此外,“满五唯一”免个税,“满二”免增值税等政策继续实施。

房企部分税率降低或最低标准,get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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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破解不动产登记“卡壳”难题,解决购房人历史遗留办证问题,市税务部门做好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及时办理、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前面提到购房成本,第一项购房价格,是买房的“大头”。我们都知道,购房成本的构成主要是拿地成本、建筑成本、税费成本、企业利润等。

  相对基本稳定的前两项成本,税费的调整波动则会影响到房企利润。而本着“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原则,多数房企最终选择将税费成本转嫁到购房者身上。

  简而言之,面向房企的税收政策优惠与否,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消费者而的购房成本。

  对宜昌房企来说,今年“专项”税收优惠政策又多了三项:

  1、自2022年10月1日起,全省非普通住房及其他类型房地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分别下调为3%、4%,普通住宅继续维持法定最低预征率1.5%;

  2、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城区郊区和县市分别下调至10%和5%;

  3、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预计以上三项税收优惠,可为我市房企减税近5000万元!这也就意味着,这部分减免的税费折算到消费者端,按人均10000元的减税标准来算,就可以为5000个家庭减负!

  有小伙伴估计会问:当下部分房企遭遇市场严冬,项目开发难以为继,我们不敢轻易入手。

  别着急,“普惠”的组合式税费政策正在持续发力。

  今年,宜昌某房地产项目处于预售阶段,建设方因有大量增值税留抵进项未抵扣,占用了较大的流动资金,加上销售疲软、资金回笼较慢,资金一度紧张。

  4月1日,我市启动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为房企纾困解难、盘活资金流,建设方成为最早受益者。

  今年4月、10月,该房地产公司先后两次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3200万元,让企业把税款变现到账,逐渐“满盘皆活”。而这笔钱也全部用于支付民工工资、结算工程款,为房屋的按期高质量交付提供支撑,最终保障的是购房者权益。

  今年以来,全市房地产业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7.69亿元,占比约14.6%,享受新增税收优惠政策8.3亿元。

符合条件的可享“证缴分离”政策,收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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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等部门创新推行“证缴分离”服务举措,让购房业主顺利拿到产权证

  一本产权证,承载的是一个家庭的幸福安稳。买了房,要办到证才心安,而且这个“红本本”还是子女上学、交易抵押等权属的“硬杠杠”。一所优秀的学校往往历史底蕴较为深厚,就有部分“学区房”属于“老破小”,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办证“卡壳”。

  一般办理不动产权证,需经过开发商开具发票、开发商申报缴税、购房业主缴纳税费、不动产窗口办证四个环节。但往往“办证难”就难在开发商手续不全、税费不齐等问题上!

  许多人不解,开发商跑了路,为啥就办不了证呢?这是因为税收关乎国家发展大计,征管制度设计中把受让方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缴税环节与出让方缴纳转让税费环节进行“绑定”,目的就是为了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但为民造福、为民解难也是重中之重!2021年7月,这一“堵点”问题开始破冰。市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共资源交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试点推行“证缴分离”改革。

  什么是“证缴分离”?就是将买卖双方的纳税义务解绑、购房者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缴税环节与售房方缴纳转让税费环节分离,购房者可凭相关资料,自行缴纳应缴税费后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卖方的应缴税(费)由税务部门在日常按规定进行管理,不再与能否办证进行挂钩。

  简单地说,就是八个字——“各享其权,各担其责”,受让方“只缴买方税收、提供买方资料”,即可申请办证。相当于把便利让给群众,把风险留给税务部门。

  这一项改革试点帮助产权人化解由此而带来的融资、经营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也得到了“官方推广”:今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在全省复制不动产登记“证缴分离”改革创新项目。

  目前,全市已有105个历史遗留和问题楼盘享受到该项服务,1.7万户购房业主拿到“久违”的房本。

  从发展大势来看,疫情防控“小步前进”,需求复苏“春天不远”,房地产行业也将迎来“触底反转”、实现良性循环,“刚需”也好投资也罢,大家都会坐上“开往春天的地铁”,在稳中求进中共筑共享现代化梦想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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