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税务局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经办入门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9日 09:0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目前我市已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您只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时提供一套申请材料,即可领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如果您需要办理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宜,我市税务部门将在您首次办税时提供“套餐式”服务,您可自行选择一次性集中或者部分办理套餐式服务事项。

  一、“套餐式”服务内容

  登记信息确认、实名办税信息采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授权(委托)划缴协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网上办税服务开户、发票领用、单位社保费信息登记、个税扣缴信息登记。

  提醒: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服务事项有所不同。

  二、办理方式

  按照地域划分,您可到辖区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或咨询,或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portal/),按照系统提示网上进行办理。

全市各县(市区)办税服务厅地址和对外公开咨询电话3.jpg

  三、资料准备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查验)

  (2)办税人员是业主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税人员是被授权的其他人员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税务事项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税务代理协议原件(查验)

  (3)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复印件(查验)

  (4)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部分小规模纳税人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填报)

  (2)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3)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提供)

  (4)公章

  四、实名办税信息采集

  实名办税信息采集,是指由办税人员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采集比对、确认身份信息后,下次再办涉税事项时,无须出示税务登记证件、身份证件。

  首次办税时,办税人员可到辖区办税服务厅实地采集,或通过微信、支付宝、湖北税务APP网上采集,进入“实名办税”界面后,根据系统提示依次进行人脸认证、资料上传、报送审核。

  提醒:在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前应先完成实名办税信息采集。

  五、增值税发票首次申领规则

  符合条件的新办纳税人,在完成实名办税信息采集后,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即时办结。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

  六、后期涉税事项办理提醒

  为推进纳税人办税便利化,我市税务部门已推出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清单。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纳税人办理“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内事项,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办理“一次不用跑”清单范围内事项,可全程网上办理,无须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您可通过“宜昌税务”微信公众号,及时查阅《清单》所列具体办税事项。

  我市税务部门也将办税中涉及的高频事项制作了办税二维码,您只需通过微信、QQ、支付宝等软件的“扫一扫”就能识别二维码中的办税指南,获取重点政策的宣传和操作流程辅导。

2.jpg

3.jpg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