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改革措施落实情况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 | 成文日期 | |
标题 |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3-12-20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
成文日期:2023-12-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现予以公告。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