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42000000001201XT/2026-3290369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 | 成文日期 | |
| 标题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6-01-30 |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
成文日期:2026-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延续现行政策和做法,现将《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所列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pdf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