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税务要闻 | |
| 发文机关 | 荆门市税务局稽查局 | 成文日期 |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件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5-11-25 |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
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了一起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件。
经查,湖北永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安之味食品有限公司、钟祥市有道食品有限公司在2013年至2024年期间,利用“水货”香菇酱骗取出口退税,3户企业虚开发票26938份、金额15.7亿元,骗取出口退税1.54亿元。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3户企业做出追缴骗取的出口退税款1.54亿元、停止办理出口退税两年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该案已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荆门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骗取出口退税不仅破坏外贸出口秩序,而且造成大量国家税款损失,严重危害税收征管秩序。税务部门将坚决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税收安全,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