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2000000001191XT/2024-2588069 | 主题分类 | 税务要闻 |
发文机关 | 省局国际税收管理处 | 成文日期 | |
标题 | 【“税路通·惟楚有道”】跨境税收服务 助力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双向发力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4-10-22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税路通·惟楚有道”】跨境税收服务 助力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双向发力
近年来,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凭借创新的技术优势和独特的区位优势,国内市场规模持续增长、盈利势头持续上扬,并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全球竞争力不断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硚口区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税路通·惟楚有道”品牌指引下,聚焦企业具体涉税服务需求,落细落实各项稳外贸、稳外资优惠政策,不断提升跨境税收服务质效,为企业高质量“走出去”“引进来”赋能添力。
精准辅导,单笔大额“境外再投资递延纳税”落地
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是湖北重点医药制造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2024年远大医药所属香港集团公司决定将武汉两家子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对境外母公司进行分红。
税务部门国际税收专岗人员通过前期摸底,发现该公司可适用“境外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及时联系企业告知这一情况,并鼓励企业向母公司申请将分红利润继续用于对华投资。企业接到税收专员的电话后,邀请税务部门到企业开展政策辅导。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102号),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满足条件即可申请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在税务、商务、工商等多部门联动配合下,远大医药所属香港集团公司决定将武汉两家子公司2023年度对境外母公司的分红款,以增加实收资本的形式直接投资于原公司,依政策递延预提所得税。据悉,该笔业务为目前湖北省内单笔金额较大的非居民企业享受再投资递延纳税之一。
远大医药财务负责人表示:“我司能享受到这一政策优惠,受益于税务部门一系列‘稳外资’政策支持和便利化服务举措,进一步提振了我们的发展信心。”
专属服务,助推企业“走出去”勇闯国际市场蓝海
2024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税语通”团队多次到远大医药开展“税路通·惟楚有道”跨境税收专项服务,深入了解企业在“走出去“发展中遇到的涉税风险,及时收集企业日常国际业务中存在的困点难点。交流过程中,企业详细介绍了集团医药产业研发和战略规划相关情况,并希望了解“双支柱”税改对“走出去”企业的影响。
专业团队针对企业诉求做了详细解答,并围绕税收协定管理、跨境税收政策等涉税实务,为企业进行面对面答疑辅导。通过不断提升税务部门跨境税收服务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助推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
“落实税收服务跨境投资长效机制,是湖北省‘税路通·惟楚有道’跨境税收服务品牌在武汉生动实践。”武汉市税务局国际税处管理处负责人表示,“武汉市税务部门将更好的把服务延伸到‘走出去’企业跨境投资全周期,实现跨境投资‘信息通’‘政策通’和‘服务通’,以精细化国际税收管理服务助力武汉市‘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有效推动武汉企业在海外市场扬帆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