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2000000001191XT/2024-2577722 | 主题分类 | 税务要闻 |
发文机关 | 《中国税务报》2024年10月14日02版 | 成文日期 | |
标题 | 豫鄂税务部门拓展跨区域协同合作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4-10-14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豫鄂税务部门拓展跨区域协同合作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南阳市税务局举行“跨区域协同”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仪式现场,两地税务部门共同签署《十南税务“跨区域协同”合作协议》,发布了233项“跨省通办”涉税事项清单,并从党建共创、跨省共办、争议共解、队伍共建四个方面拓宽合作领域,进一步健全合作机制。
湖北十堰、河南南阳山水相连,经济文化往来频繁。2022年以来,两地税务部门开展了多次交流合作,以丹江口市、淅川县为试点,签署税费“跨省通办”合作协议,互设“跨省通办”专窗,187项涉税事项实现通办;先后联合举办了“税惠丹淅渠首税声”云税直播活动、“丹税守井河山青绿”守水护水志愿服务等活动。此次签约将进一步扩大“丹淅协作”模式,形成地域无界、互动无阻、服务无忧的办税服务新模式。
两地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合作、形成合力,认真倾听纳税人缴费人诉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征纳互动”服务平台优势,推进异地涉税事项“就地办”,做到一地答疑、两地共享,实现“1+1>2”的效果,擦亮“跨区域协同”合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