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2000000001239XT/2023-2058941 | 主题分类 | 征集调查 |
发文机关 | 省局政策法规处 | 成文日期 | |
标题 | 关于公开征求《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3-09-21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关于公开征求《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要求,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推动中南区域税务行政执法标准统一,国家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共同起草了《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3年10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来信请邮寄至: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邮编430071),信封上请注明:《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电子邮件请发送至:hbsswjfgc@163.com;
3.电话及传真:027-87322227/87322156(传真)。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