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复文公开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 成文日期 | |
标题 |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230121号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3-05-06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230121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技术成果转化生态 推动科技创新提能增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采取精准推送、强化辅导、提示提醒等措施,落实好加大技术转让、基础研究投入、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等支持科技创新的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为支持科技创新贡献税收力量。比如:在支持技术转让方面,2022年,全省24户企业取得技术转让收入6325万元,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1669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因此,省级税务机关没有出台减免税优惠政策的权限,人大代表可以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我们将认真收集并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积极落实湖北打造全国科技创新高地的战略部署,围绕企业科技创新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落实落细覆盖科技企业创业、发展、成熟全生命周期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优化技术成果转化,推动科技创新提能增效提供税动力。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