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抖音
  • 微博
  • 微信
索引号 主题分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复文公开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230730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230730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加大税收政策改革助力湖北乡村振兴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时代课题,产业振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湖北作为农业大省,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三位委员指出现行税收政策的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税收工作的具体需求和更高期待,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税收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关于“乡村振兴专项政策欠缺”的问题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针对乡村振兴的优惠政策覆盖面之广、力度之大、程度之深、针对性之强,非其他领域可比。

(一)关于没有专门针对乡村产业振兴的税收政策等问题

根据2023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制发的《支持共享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针对乡村振兴的税费优惠政策有75项,政策紧扣乡村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内容涵盖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产品生产流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利用、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等六大方面,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关于优惠幅度相对较小、受益面积也不够广等问题

就覆盖范围而言,相关政策已惠及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税收支持贯穿农产品种植、养殖到初加工、深加工,流通、服务等农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就优惠幅度而言,除了普惠性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涉农市场主体还可享受大量专项性优惠政策,比如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产品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对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等,优惠力度非其他行业可比。

(三)关于需要加大对革命老区、落后山区等重点帮扶区域税收支持力度等建议

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国家实施西部地区、民族地区等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对易地扶贫搬迁给予所得税、契税等减免,并鼓励社会力量加大乡村振兴捐赠,加快了包括我省恩施地区在内的重点帮扶区域的发展。2021年国家出台《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明确我省黄冈为革命老区、恩施为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提出从资金、土地、人才就业等方面强化差别化政策支撑体系,对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进行了系统部署。围绕加大税收支持力度的建议,我们会严格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落实举措,确保现有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鉴于相关涉税政策调整权限属于中央,我们会加强对涉农领域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估问效和分析研究,主动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积极配合地方相关部门向上反馈,推动税收优惠政策更加科学、完善,更好发挥税收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

二、关于“要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等建议

“十三五”期间,大数据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加快发展。作为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我们推动智慧税务建设,持续深挖税收大数据“金山银矿”,在助力乡村振兴中进行了有益探索。

(一)关于涉税信息不能充分共享等问题

湖北税务积极投身全省大数据能力平台建设,逐步探索形成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和涉税事项一体化流转体制机制。目前,已实现与自然资源、财政、审计、民政、公安、社保等部门的涉税信息共享。依托省政府大数据能力平台,为省政务办等有关部门提供名单范围内的企业纳税信息、个人所得税缴纳信息,为精准识别帮扶对象提供数据支持。结合农业发展需求,我们将持续深化数据共享,加快推动湖北省税费保障条例立法进程,为涉税涉费必要信息获取提供法律保障,建立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明确信息共享清单,更加高效发挥数据要素驱动作用。

(二)关于数据分析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

近年来,我们推出“达产税务指数”、“经济运行监测1+7”指标体系,“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税收指数”指标体系,监测经济日常运行,全面科学反映经济运行质量,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深层次应用。在此基础上,充分运用税收经济分析成果,发挥税收数据咨政辅政的价值作用。2021年以来,发布《税收经济分析报告》67份,其中以加大农业产业化税费政策支持力度、从税收看武陵山片区县域经济发展、从增值税票据看襄阳市农副食品加工业发展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分析报告,提供给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参阅。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强化数据分析,聚焦农业发展重点和支持政策,继续完善优化涉税数据指标体系,加强跨部门会商研判,打造优质分析产品,为优化完善乡村振兴政策、部署提供更加坚实的数据支撑和决策支持。

(三)关于以联结地区利益推动发展等建议

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帮扶车间等新型经济合作组织的作用,创新多种联农方式,提升农民参与产业的组织化程度。通过入股分红、土地流转、订单收购、种养托管、就业务工等多种联结方式,完善利益联结方式,让农民深度融入产业链,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同时,进一步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整合帮扶资源,筛选重点帮扶企业名单,利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推进异地供需匹配企业对接,稳定、延长供应链和产业链,推动农业相关产业实现良性循环。

三、关于“相关税收政策宣传和落实效果有待提升”等建议

全省财税部门坚持宣传辅导先行,为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营造良好氛围,同时精准施策、优化服务,全力落实惠农助农政策,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快享政策红利。

(一)关于政策宣传辅导及纳税流程等方面的问题建议

做好政策宣传是全省财税部门一直以来的工作重点。针对政策散、零碎等情况,税务部门及时更新并在门户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支持共享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方便纳税人缴费人查找使用政策。2021年以来,全省把“乡村振兴税法行”作为宣传月重点项目,结合各地特色节庆活动,因地制宜开展税法、政策宣传活动,强化宣传效果。仅2022年,全省发布宣传产品1843部(个),开展培训、座谈2698场,覆盖363万户次纳税人缴费人和2.1万名基层一线人员。同时,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靶向定位,实现了“政策找人”,确保政策应知尽知。在优化纳税服务方面,我们依托“智能算税”,实现了申报自动预填、税款自动计算、减免自动享受,并且实时筛查应享未享风险,并及时“补发到账”,确保应享尽享;通过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等方式,持续简化优化线下办税流程,让纳税人缴费人少跑路、不跑路,有力破除了农村客观条件局限。目前,除法律规定和需线下实物交付的外,办税缴费全部实现“非接触式”办理。

委员们针对政策宣传、落实方面提出的问题建议,为我们下一步工作开展明确了方向和重点。为民服务没有终点,我们将通过智税云综合数据平台集成运用税收数据,加强与有关部门特别是农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和信息共享,拓展楚税通APP应用功能,增强税费政策宣传可及性和针对性。扎实落实政策落实快速反应机制和基层直报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持续优化政策执行口径、储备税费政策研究,推动涉农税费优惠政策落稳落细落实落好。全面对标国际国内一流税收营商环境,更大力度减事项、减资料、减环节、减时限,更好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合理需求,全力打造全国税收营商环境新高地。

(二)关于完善涉农税收分配制度的建议

自2011年1月1日起,湖北省调整和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将原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的省与市县共享税收收入中,省级分享部分全部下划到市县,作为市县固定收入,税收统一实行“属地征管、属地入库”,确保涉农税收用之于农。全省税务部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把税费优惠更多向农业、农村、农民延伸,2022年至2023年6月为农、林、牧、渔业等行业市场主体办理税费减免53.70亿元,在降低生产成本、改善经营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财政支农力度大且在持续增长,2022年累计争取中央资金311.6亿元,同比增长10.3%;2023年1至4月,累计争取中央财政支农资金238.1亿元,其中农业相关资金142.7亿元,涨幅明显。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大帮扶支持力度,配合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好“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强化资金项目支持,将符合条件且联农带农效益好的项目优先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确保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60%。同时支持各地制定“以奖代补”政策,引导市场主体、脱贫户发展特色产业,更好服务农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