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税务2025年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运行维护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数量 | 单位 | 分包预算 |
1 | 湖北税务2025年金税四期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 | 本项目主要对新电子税务局进行运维总集成、运维统筹及管理、问题处理、数据维护及查询统计、环境保障及版本发布、统筹测试。 | 1 | 套 | 388.8万元 |
★服务期 | 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2026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 | ||||
★质保 要求 | 服务期内,必须提供不少于18名驻场运维人员的运维支持服务 | ||||
一、项目背景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新电子税务局”)是智慧税务建设的核心载体之一,是对外办税缴费、对内管理监督的门户,是业务的核心、数据的枢纽,也将成为智慧税务生态的能量源。新电子税局遵循“云化、服务化”总体思路,以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为目标。基于信创云,沿袭“云原生”“开发运维一体化”技术路线,继承原有基础技术平台建设成果,在发票业务改革基础上,优化申报纳税、退抵税费、开业注销、风险防控等业务;秉承“数据+规则”驱动理念,依托动态“信用+风险”体系,实现涉税数据要素化、业务处理规则化、税费服务场景化,打造“面向全对象、覆盖全业务、支撑全渠道、融合全功能、适应全场景、业务全办结、技术全升级”的一体化智慧税务应用平台;实现涉税数据一次采集、税费业务一并办理、税费风险一体监督,促进执法、服务、监管深度融合,建成主要支撑法人企业等组织和机构办理相关涉税事项的数字化税务系统,助力纳税人缴费人自动遵从。
为保障湖北省税务局新电子税局正常稳定运行,需要采购运维人员为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提供新电子税务局系统的运维服务。
二、项目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购预算:388.8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方确认项目相关资料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收到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服务期结束前1个月,经甲方验收合格,支付剩余70%合同款(收到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
三、项目概述
(一)项目目标
对新电子税务局进行运维总集成、运维统筹及管理、问题处理、数据维护及查询统计、环境保障及版本发布、统筹测试。
(二)项目服务工期
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2026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合同服务期内,必须提供不少于18名驻场运维人员的运维支持服务。
(三)项目投标要求
投标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本项目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服从招标方的统一协调,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如果任意一方不配合招标方工作,严重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严重后果,招标方有权退货、索赔或拒付款项。
在本项目合同规定的服务期内,对本项目开发的所有软件(包括自行开发的产品工具),招标人拥有在全省税务系统内,安装、使用等权利,无需取得投标人的额外授权;对本项目内由投标人采购的第三方工具软件,投标人承诺提供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原厂商服务,同时承诺不得有知识产权纠纷。
1、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对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针对技术部分中的需求逐个或分块作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与招标文件内容采用同样的顺序。对每个需求的响应必须遵循如下规则:
①重复该需求。
②用“是/否”响应来表明该需求是否被满足(描述需求)。
③简要描述投标文件或投标方案如何满足该需求,如果该响应在投标文件其它部分有详述,可在该处简单应答,但必须给出确切的位置索引。
④解释投标文件或投标方案与用户需求之间的偏差;用数量来表示的需求,必须用确切的数字、单位来响应。
⑤同类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涉及的业务领域相同、项目使用的用户群体相同;
(2)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需求的应答应至少包含以下具体细节:
①对项目的描述
投标人必须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描述的用户需求和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有关章节提供的材料以及所了解的税务信息系统建设的情况,提供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详细描述,针对本项目的用户要求,承诺满足招标人列出的所有需求。同时应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设备如何适用于招标人的需求作详细的说明。此项内容作为考察投标人是否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重要依据。
②对技术需求的完全响应,具体包括:
●对技术方案的响应
在投标文件中详细阐述后续提出各类技术方案内容。
●对项目实施、验收要求的详细响应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的项目实施进度要求,提供整个工程的项目计划书,提交整体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的组织和管理、投入的技术人员及其简介、详细的工作日程表、具体工作内容及各项具体方案和应急计划等内容。
项目实施至少需包括后文要求的各项主要内容。
●对文档需求的详细响应
③投标人认为对整个系统建设特别重要的建议(此项单列为可选性需求)。
④附件,提供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产品说明或相关证明,并最好以中文描述。
四、项目需求
(一)项目运维内容
1、运维总集成
对系统进行系统集成管理,包括应用接口和数据接口管理。
该系统为税收应用核心系统,负责主要应用接口和数据接口服务提供,采取重点运维保障措施,执行半小时问题解决机制。
2、运维统筹及管理
进行项目组内部协调,并做好与相关系统的配合工作。
3、问题处理
应用软件运维包括对所运维系统进行需求变更管理、应用问题管理、数据运维管理和应用软件版本管理。由投标人通过各渠道(运维管理平台、内网邮件、微信群等)接收基层系统使用人员所提交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处理。
4、数据维护及查询统计
对由于数据迁移、基础数据采集以及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所运维系统数据错误的情况,由数据维护岗进行数据修改。采取重点运维保障措施,执行半小时问题解决机制。
5、环境保障及版本发布
本项目运行环境运维是指对所运维系统的生产环境、预生产环境,以及应用运行相关的操作系统和系统软件配置。应用运行环境运维工作包括对应用运行环境的日常运行监控、定期巡检、环境调优、应用版本发布等。
6、统筹测试
组织省局预生产版本测试,组织省局特色软件联调测试,组织省内生产环境冒烟测试,反馈各类测试结果及问题。负责省内特软与“新电子税务局”联调测试工作。负责预生产版本验证及省内问题验证。
7、数据安全要求:合同期内,服务商要严格遵守局方的各项运维管理规章制度,做好数据保密和信息安全工作,严禁非法修改和外泄数据,因服务商工作人员人为造成数据和技术文档泄密的,服务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故障损失的,或者对事故处理不当、不及时等造成税务局损失的,服务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运维需求
1、新电局运维总集成
负责省内“新电子税务局”系统运维总集成的工作,统筹协调新电局各厂商之间的运维工作,包括问题分析协同、版本发布协同等。
2、运维统筹及管理
(1)负责省内“新电子税务局”系统运维工作,负责对接总局运维团队,完善省局运维规范,负责省内集成协调工作。
(2)根据总局运维组要求,参与对重大问题进行联合排查和处置,负责组织关联单位做好省局端问题处理。
(3)收集省局知识库文档提交总局二线,接收总局二线下发知识库文档并组织省内学习。
(4)组织省局预生产版本测试,组织省局特色软件联调测试,组织省内生产环境冒烟测试,反馈各类测试结果及问题。
(5)省局端各类配置信息的汇总,以及在总局相关项目组指导下“金四”生产系统(省局端)配置变更方案的审批工作,定期检查各信息系统间配置信息。
3、问题处理
(1)对日常发生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根本解决方法;负责全程跟踪事件的处理过程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事件的解决方案。
(2)负责将没有解决方案的服务请求分发给各个后续环节,及时向平台维护岗反馈寻求解决方案;具备良好的电话沟通技巧能力,相关的系统使用及支持技能,如操作问题解答等。
(3)熟悉应用信息系统的操作、业务运作流程,以及软件功能;搜索省局运维知识库完成相关的服务请求。
(4)熟悉事件管理和问题管理流程,掌握省局运维体系总体流程。
4、数据维护及查询统计
(1)根据问题分析定位并制定数据运维方案、制定数据运维脚本并提交申请。
(2)对数据运维方案进行评估,对数据运维脚本进行审核。对本次数据运维脚本执行授权。执行数据运维脚本,并进行归档,对数据分析岗数据运维脚本支持。
(3)日常业务问题总结分析,与二线团队对接沟通等。
(4)受理局方提出的各类查询统计需求,并完成查询统计工作。
5、环境保障及版本发布
(1)负责生产、预生产环境新电子税务局、公共应用升级工作。
(2)负责税务云租户端容器集群(TKE)的master和node节点运行情况监控节点扩容,弹性伸缩监控、云服务器(CVM)cpu内存磁盘监控、负载均衡(CLB)的健康状态、云平台各私有网络(VPC)之间的连通性、日志服务(CLS)关键字监控、云数据库(TDSQL、Tbase、MariaDB等)客户端连接数磁盘使用率、消息中间件(CKafka)发票数据积压等等云产品的日常运行监控。
(3)微服务平台(TSF)接口请求数及调用成功率业务错误日志针对性处理。
(4)配合总局省局安全部门漏洞扫描、渗透测试等工作及问题的处理。
(5)配合生产、预生产环境云平台、云平台产品、里约网关、蓝鲸平台、云上安全产品、云上网络产品升级工作。
(6)及时响应总局新电局项目组的日常工作,配合应用运维岗及二线运维人员排查应用级别错误。
6、统筹测试
(1)组织省局预生产版本测试,组织省局特色软件联调测试,组织省内生产环境冒烟测试
(2)反馈各类测试结果及问题。
(3)省内特软与新电子税务局联调测试工作。负责预生产版本验证及省内问题验证。
(三)运行维护人员岗位要求
1、人员要求
系统 | 岗位 | 人员数量(人) |
新电子税务局 | 新电局运维总集成 | 1 |
运维统筹及管理 | 1 | |
问题处理 | 4 | |
数据维护及查询统计 | 4 | |
环境保障及版本发布 | 4 | |
统筹测试 | 4 | |
合计 | 20 |
2、岗位要求
序号 | 岗位 | 岗位职责 | 要求 | ||
职业技能 | 人数 | 服务时间(月) | |||
1 |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运维总集成 | 统筹协调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各厂商之间的运维工作,包括问题分析协同、版本发布协同等;配合局方做好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运维工作乙方的总集成管理工作。 | 熟悉金四新版电子税务局应用集成管理规范及实施要求;具有良好的项目沟通以及协调能力; | 1 | 12个月 |
2 | 运维统筹及管理 | 负责省内“新版电子税务局”系统运维工作,负责对接总局运维团队,完善省局运维规范,负责省内集成协调工作。 | 熟练掌新版电子税务局业务功能、数据处理逻辑;熟练掌握J2EE、MySql等技术; | 1 | 12个月 |
3
| 问题处理 | 负责日常反馈问题的分析、跟踪和解决;负责日常工单处理;面向税务人员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 熟练掌握新版电子税务局业务功能、数据处理逻辑,了解业务数据填写规则; | 4 | 12个月
|
4 | 数据维护及查询统计 | 根据问题分析定位并制定数据运维方案、制定数据运维脚本并提交申请、日常业务问题总结分析,与二线团队对接沟通以及查询统计等 | 要求熟练使用PL/SQL等数据库工具,精通MySQL、TDSQL、Oracle等数据库语法,精通数据库性能、数据库调优,掌握数据性能监控等 | 4 | 12个月 |
5 | 环境保障及版本发布 | 日常系统环境监控,巡检,做好系统日常日志清理,负责生产、预生产环境新版电子税务局、公共应用的升级发布工作。在局内进行安全加固和平台侧升级时进行配合 | 基于TCE\Telnet、SSH协议对应用环境进行监控;掌握Weblogic、Tomcat等中间件的监控 | 4 | 12个月 |
6 | 统筹测试 | 组织省局预生产版本测试,组织省局特色软件联调测试,组织省内生产环境冒烟测试,反馈各类测试结果及问题。负责省内特软与“新版电子税务局”联调测试工作。负责预生产版本验证及省内问题验证。 | 熟练掌握新电子税务局业务功能,掌握单元测试工具、冒烟测试工具、性能测试工具等。 | 4 | 12个月 |
3、本项目人员技能要求
中标人运维人员须有全日制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系统开发、维护工作经验,熟练掌握UNIX操作系统、TDSQL、MySQL、Oracle数据库、Weblogic中间件、IBM MQ中间件等计算机基本技能至少2项。各岗位要求技能如下:
(1)驻场项目经理:具有从事软件领域工作经验,并有丰富的系统运维管理经验。
(2)系统运维岗:熟悉新电子税务局的应用、数据库服务器的部署,能在TCE环境下基于TCE\Telnet、SSH协议对应用环境进行监控;掌握Weblogic、Tomcat等中间件的监控。
(3)数据库运维岗:要求熟练使用PL/SQL等数据库工具,精通数据库性能、数据库调优,掌握数据性能监控等。
(4)应用运维岗:熟悉新电子税务局标准运维服务体系,并严格执行;熟悉新电子税务局的操作及规程,熟悉相关业务域表间关系。
4、运维人员上岗离岗要求
运维人员应当是运维单位的正式人员,常驻运维人员应当政治合格、技术过硬。
运维人员须具备胜任工作岗位的资历和水平,上岗前由服务商按技术支持岗位要求对运维人员进行全面的业务、技术培训。
各服务商运维人员在签订服务合同时予以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按照采购人相关制度执行。
因运维人员离职,对技术支持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服务商承担相关责任。
驻场运维人员应专职从事湖北省税务局运行维护支持服务工作,统一由湖北省税务局运维部门管理,不得从事其它工作。
5、服务质量要求
(1)维护质量内容要求
①每月数据维护类申请处理率>=95%
数据维护类申请处理是指由甲方提出让乙方对系统内数据进行处理,由乙方提出修改数据的SQL 语句,由甲方执行并完成相关验证工作后,完成数据维护处理的过程。(注:不能进行的数据运维仅限甲方认同的因特殊原因暂不能处理的数据。)
每月数据维护类申请处理率=每月乙方完成数据维护处理次数/每月甲方提出数据维护处理次数*100%;
②每月工单按时完成率>=95%
每月工单按时完成率=每月到期实际完成工单个数/每月到期应完成工单个数*100。(注:不能按时完成的工单仅限甲方认同的因特殊原因暂不能处理的工单)
③每月数据处理错误率<=1%;
每月数据处理错误率=每月发现乙方错误处理数据次数/每月乙方完成数据维护处理次数*100%;
④每月软件交付错误率<=2%;
每月软件交付错误率=每月累计发布版本后因修改而出现 BUG 个数/每月累计发布版本补丁个数(BUG 个数的统计从当月版本发布之日起至下个月同一天止)
⑤维护任务处理单按照规范填写,必须包括问题原因分析和解决方案说明。
(2)服务岗位指标要求
①维护团队及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组建维护服务团队,分为维护领导小组、现场维护工作组和后台工作组。专门负责招标人系统维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投标人领导组成,组织、领导、协助维护工作小组的各项工作;现场维护工作组负责在招标人现场进行维护服务;后台支持工作组负责支持现场维护工作组无法解决的重大变更与技术路线调整。
●现场开发维护组的技术资质需要招标方予以认同,现场维护组组长,应指派熟悉税收业务,具有从事业务系统开发维护工作经验,且有项目管理经验的人员负责本项目管理,对项目实施全程管理,执行严格的项目管理制度,保证此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场维护组组员应具备类似项目开发维护工作经验。
●现场维护组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如确有事需要离开现场,应当提前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招标人请假,获得招标人批准后方可离开。如因身体健康、紧急事项等需即时离开现场,也应当提前通知招标人并得到批准。对于招标人认为不能承担维护工作的现场维护人员, 招标人提出正当理由后,要求投标人更换人员,投标人应在 2 周内更换维护人员。
●维护组人员应保持稳定,除离职外,原则上维护期内不允许变更人员。人员如确需变更, 需提前 1 个月通知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认可,方可实施变更。
②维护服务职责要求
●驻场维护
以现场、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受理服务,建立服务记录,根据服务请求性质,分配和调配人力资源,追踪服务请求的解决过程。
维护小组常驻用户现场,提供 5×8 小时日常工作时间服务,包括:每日定期检查技术支持平台,以便及时响应;每周通过管理软件监控系统,系统性能发生问题前提前预警;根据维护申请完成维护任务内容等。确保工作时间内人员实时响应,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值班服务
为了保证及时快速地响应服务请求,维护小组在法定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同样提供 7×24 全时间段的值班服务,在值班服务中指定值班人员根据甲方工要求,在甲方指定位置现场值班或提供非现场值班,对于非现场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在接受问题后 1小时内到达指定工作岗位,把损失降至最低。
●预警服务
为了避免出现重大故障,在不干扰业务运行的前提下,通过常规巡检,对设备、应用系统及数据库进行性能测试和效能分析,以便及时发现故障征兆。
●协助服务
主要指针对软件运行而进行的使用咨询、疑难问题解决和系统升级方案设计等,完成一些重大业务,如参数设置、数据转移、突发事件处理等维护服务活动。
●定期巡检
除根据维护要求对系统进行维护外,维护小组每个月对应用软件的性能检查一次,并结合检查情况,修改不符合性能要求部分。每季度(每季度第一个月征期结束后)由资深工程师对生产系统进行巡检,出具巡检报告,发现数据库潜在的问题或隐患,提出解决措施。
在招标人的规划和牵头下,对省税务局相关用户进行定期的回访,解决应用软件中存在的问题。
●定期研讨
每月召开 1 次系统组联席会议,专门研讨最近一段时间的系统运行情况。如有必要,将召开专题会议。
●文档编写
每周编写《维护周报》一份。
每个季度编写应用软件性能监测报告和相关软件修改报告一份。其他相关技术文档,包括客户服务记录表等。
在每月征期结束后三天内提交上月运维情况总结报告,经双方核准后打印并签字确认。
五、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工作由湖北省税务局按照内部验收的有关制度和流程组织开展。
本项目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进行项目验收。服务商在合同约定的服务结束前一个月向湖北省税务局提出验收申请,湖北省税务局负责审核是否满足项目验收准入条件。满足验收准入条件后,予以启动项目验收程序。
本项目服务期内,如本项目所含应用系统下线或停用,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验收时核减相应工作量。
(一)项目验收准入条件
本需求书中包含的服务需求内容全部完成。
服务响应、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服务成果以及组织管理和项目文档满足本技术需求书的规定要求。
(二)项目验收标准
湖北省税务局以本技术需求书中相关内容为依据,作为项目验收标准。服务商是否按照本招标需求书中定义的各项服务内容和服务管理开展各项工作,工作流程和结果是否符合湖北省税务局质量管理要求,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工作文档。
(三)项目验收流程
符合项目验收准入条件后,服务商可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1、服务商书面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2、向湖北省税务局提交《项目验收工作总结报告》和《年度运行维护支持工作报告》。
3、向湖北省税务局整理提交项目相关管理、技术文档电子版文件。
4、湖北省税务局组织进行项目验收评审会议,对项目工作内容及文档进行验收评审。
5、项目验收评审通过后,湖北省税务局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四)运维项目验收交付物
中标人提供的交付物必须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交付物列表 | 介质形式 | 文档提交阶段 | 备注 |
《项目运维月度总结报告》 | 电子 | 月度报告 | |
《项目运维年度总结报告》 | 电子 | 项目验收 | |
《日常运维问题处理记录》 | 电子 | 项目验收 | |
《故障处理报告》 | 电子 | 系统出现故障 | 如有 |
《版本升级说明书》 | 电子 | 发版后 | |
《用户操作手册》 | 电子 | 发版后 | 包含系统操作手册、系统维护手册、系统管理员手册 |
注:以上文档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六、其他
(一)系统运行服务要求
自系统运行期间,在运维期内提供有关本系统的监控、优化、技术支持、版本升级等服务,确保系统能够高效、稳定的运行。
(二)安全保密要求
1、中标人在为采购人提供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税务系统网络安全的相关规章制度,安全使用信息系统、电子数据、内部计算机网络、终端和存储介质等信息资源。项目实施人应安全使用、保管个人信息化办公设备。按要求安装统一部署的安全软件,不可擅自卸载或破坏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不得将税务内网计算机终端连入互联网或其他外部网络,不得将手机、无线路由器、上网卡等有通讯功能电子设备接入税务内网计算机,不得在内外网终端混用存储介质。不得将税收数据存储在私人存储设备上。
2、中标人及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参与人员由中标人担保;中标人对于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及在项目实施与运维过程中接触到的所有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传播。保密期限不受本项目期限的限制,在本项目履行完毕后,保密信息接受方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保密义务。
(三)移交要求
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包括可运行系统、源程序、技术文档等)的知识产权属于招标人。中标人在项目结束时,须及时向招标人移交所有技术成果,不得直接将该技术成果用于与招标人无关的开发。
在项目开发过程中,为确保技术的一致性和完整性,中标人须按照产品移交计划分层次、分阶段进行技术成果提交。
为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和优化,中标人在项目移交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及说明:
1.系统运行所需的硬件信息及相关文档。
2.系统运行所需的软件信息及相关文档。
3.系统运行所需第三方供应商的支持、许可证、资料版权的信息。
4.系统二次开发、部署、运维所需的信息。
中标人在验收阶段必须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详细设计资料及测试、验收报告、用户文档等交付招标方。
中标人需按照总局与各省局要求,随时提供数据库脚本和口径说明。
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档质量,做到内容齐全、标记正确、文字清楚、数据准确、图文表一致,并由招标人对资料完备性、内容针对性、内容充分性、内容一致性、文字明确性、图表详实性、易读性、文档价值等进行审查确认。
(四)归档要求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方要求,对该项目所涉及的系统改造和推广实施等工作文档按招标人质量、数量、提供方式、提供时间等要求进行整理,并提交招标人归档。
(五)知识产权要求
招标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永久使用权、复制权和修改权。除本项目工作所需外,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招标人的商标、标志、数据信息、文档及其他资料。
中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所有预装和为本项目安装的软件为在中国境内具有合法版权或使用权的正版软件且无质量瑕疵。
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六)知识转移要求
中标人须将系统的源码及分析说明、底层架构设计、需求分析文档、设计开发理念、部署实施步聚、项目应用软件开发技术和经验、运维规划、环境保障、质量保障等知识和技能通过培训和文档等形式转移给招标人。
(七)廉政要求
1、积极发挥廉政风险防控正向作用。中标人有义务配合税务部门在信息化项目工作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执行有关措施。
2、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中标人有责任在项目管理机制中健全内部廉政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参与本项目的员工提出廉洁行为规范;指定专人对项目实施各环节进行廉政监督;在项目验收过程中提交本项目廉政情况报告等。
3、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中标人及相关项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守职业道德,杜绝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等违纪违法行为,对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以各种形式和名义提供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名贵特产、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2)以各种形式和名义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私人会所等活动安排;代付加班餐费、打车费等。
(3)以讲课费、咨询费等名义,提供或变相提供报酬。
(4)借款、借房、借车,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5)以无偿、象征性地收取费用等方式提供家政、司机等服务劳务。
(6)其他通过任何形式行贿或输送利益的行为。
4、信守承诺。中标人应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诚信经营,杜绝商业贿赂、规范经营活动、公开透明合作、严格内部管理,并签订《税务信息化项目服务商廉洁承诺书》提交甲方负责项目实施的单位。
5、自觉接受监管。中标人有义务配合税务机关的正常业务监管以及纪检监察、外部审计、督察内审等监督机构对税务信息化项目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隐瞒、篡改或销毁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文件、数据等资料。
6、举报和反馈意见。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人有权举报、反馈甲方索贿受贿、吃拿卡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违法行为。项目验收前,应填写《税务信息化项目服务商廉政反馈书》,提交甲方税务机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供应链厂商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1、开展背景审查
供应链厂商和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政策法规和采购人各项网络安全规章制度,供应链厂商要签订网络安全承诺书,供应链厂商人员要向采购人提交个人网络安全承诺书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2、设置网络安全负责人
供应链厂商要建立网络安全负责人制度,并配备一名具备独立决策能力并保持相对稳定的负责人,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各项网络安全要求。
3、建立应急响应机制
供应链厂商要提供基于项目场景的供应链安全事件应急响应预案,明确相关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供应链厂商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快速有效处置供应链安全事件。
4、严格数据安全管理
供应链厂商人员开展工作所需的各类账户,须向采购人提前申请,获得批准后方能使用。供应链厂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访问、修改或删除税费数据,不得私自截留涉税相关数据,不得变更用途、用法,不得公开、转让或向第三方提供。
5、加强第三方组件管理
供应链厂商发现的网络安全漏洞、缺陷、数据泄露或其他重大网络安全风险,要求其及时向采购人报告,不得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供应链厂商要定期检查所使用产品及第三方组件,存在高危漏洞的应及时通过限制访问、更新补丁、版本升级、设备防护等措施进行加固处置;对于停止维护的产品及第三方组件,应评估是否存在高危漏洞,如存在无法修复的高危漏洞,应考虑升级版本或更换产品及第三方组件。
反馈方式:反馈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1302室,联系人杜旭 电话027-8732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