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230488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职场女性职业发展状况促进“三孩”政策落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末全国出生人口956万人,出生率仅为6.77‰,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首次为负(-0.6‰)。邓长青代表从关注职场女性职业发展状况出发,调研分析了我省职场女性生育与升职两难抉择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涉及税收职能的内容为:完善税收政策,减免用人单位税收以及减少多孩家庭在购房、换新房的税收。邓长青代表调研分析透彻,建议具有前瞻性。
近年来,为支持育养服务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社区托育服务收入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社区托育服务机构房产、土地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我省各级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生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发挥税收职能,全面落实落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依法依规保障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可持续稳定增长,推动优化生育政策工作取得实效。
2022年,我省共有11.3万名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扣除金额8.78亿元,减征个人所得税6891万元。为促进包括托育服务在内的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落实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减免271552.65万元;落实社区托育服务免征增值税及其附加23.95万元;落实社区家庭服务减计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514.94万元;落实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机构免征房产税494.78万元,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57.22万元,免征契税106.54万元。
邓长青代表提出对生育女职工达到一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和购换房的多孩家庭减免税费的建议能够有效减轻企业用工成本和多孩家庭经济负担,有利于构建友好的职场环境,鼓励、支持生育。省税务局将密切关注、倾听社会各界关于支持育养的税收政策诉求,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反馈,推动出台和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同时,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将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持续优化办税服务,不折不扣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积极为构建友好型生育环境贡献税收力量。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