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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湖北省地税系统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3日 来源:湖北省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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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原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概况

  二、2017年原湖北省地方税务系统决算单位构成

  三、2017年原湖北省地方税务系统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有关情况说明

  九、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十、扶金使用情况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表格

  一、原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概况

  原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是湖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下辖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地方税务局,实行省以下编制、机构、人员、经费垂直管理的管理体系。承担着全省12个地方税种、5个社会保险费及4项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原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全省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地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地方税收及法律法规规定税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负责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编制、分配和下达税费收入计划,开展税费源调查,加强税费收入的分析预测,负责税收协议、协定的贯彻执行,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五)监督检查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税收宣传。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省地税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的垂直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武汉市地税局机关正处级以上干部及区地税局局长、市(州)地税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和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地税局班子成员,事前备案管理县(市)地税局局长。

  (十)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承担省局管理干部的监督及其案件查处工作。

  (十一)负责系统基层建设和工会工作,指导系统党的工作。

  (十二)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原湖北省地方税务系统决算单位构成

  原湖北省地税系统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91个,按单位性质分,有行政单位9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底,原湖北省地税系统实有人员2.2万人(不含原武汉市地税局)。

  三、2017年原湖北省地方税务系统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部门决算本年收入总计366,208.12万元。包括:

  (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52,066.84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本年其他收入214,141.28万元,主要为各级地方财政对当地原地税部门的财政补助收入和存款利息收入等。

  2、上年结转和结余89,178.41万元,因以前年度支出预算由于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而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部门决算支出总计372,285.0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365,921.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原地税系统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税务办案、税务登记证及发票管理、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税务宣传、协税护税等税务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6,100.49万元:主要用于原地税系统所属行政单位离退休干部的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的工作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5.39万元:主要用于原地税系统所属行政单位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障和计划生育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7.60万元:主要用于原地税系统所属行政单位干部职工的购房补贴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83,101.50万元:主要是当年或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原湖北省地税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92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032.01万元,项目支出8,890.28万元。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132,627.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8,259.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368.2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404.1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0.3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72万元。

  (三)2017年部门决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方面,相比2016年,2017年原湖北省地方税务局部门决算收入增加18,194.82万元,增长5.2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361.54万元,增长8.85%,其他收入增加5,833.28万元,增长2.80%。

  2、年初结转结余方面,相比2016年,2017年原湖北省地方税务局部门决算年初结转结余增加减少20,547.29万元,降低18.73%,

  3、支出方面,相比2016年,2017年原湖北省地方税务局部门决算支出增加6,335.93万元,增长1.7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293.92万元,增长4.18%,项目支出减少5,957.98万元,降低8.30%。

  4、年末结转结余方面,相比2016年,2017年原湖北省地方税务局部门决算年末结转结余减少8,688.40万元,降低9.47%

  5、具体支出科目中,相比2016年,2017年原湖北省地方税务局部门决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011.35万元,增长0.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308.89万元,增长670.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9.39万元,增长8.22%;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70万元,降低32.74%。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原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机关运行经费1,409.37万元,相比2016年减少296.05万元,降低17.36%,主要原因是原地税系统响应党和政府号召,大力压缩一般公用经费开支。其中主要包括:办公费44.03万元、邮电费24.94万元、差旅费135.59万元、劳务费66.94万元、工会经费806.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原湖北省地方税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执行金额6,644.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执行金额619.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执行金额65.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执行金额5,959.66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一)2017年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原湖北省地税系统共有车辆1,29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7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5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8辆、其他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8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二)增减变化情况

  相比2016年,原湖北省地税系统共有车辆减少275辆,降低17.54%,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减少4辆,降低2.27%、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减少221辆,降低17.29%、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减少16辆,降低21.62%、其他用车减少34辆,降低85%;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增加8台(套),增长4.52%,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变化。

  七、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原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2个,资金8890.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确保了原地税系统部门预算项目按支出进度和目标执行,实现了年初制定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改了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高了各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2017年原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管理目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18.88分,偏差率5.56%;职责履行(包括税收完成、税收稽查、社保征管、信息化建设、正风肃纪、高效行政六个方面)目标分值80分,评价得分75.27分,偏差率5.91%;3、约束性指标-审计披露问题扣2分,实际得分92.15分,评价等级为优。上述评价结果显示:2017年省地税局整体支出总体达到了当年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原湖北省地税局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下:

  会议费项目绩效目标是:完成18个专题会议,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精神,保证完成以税收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项目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度项目预算下达134.42万元,预算执行49.18万元,执行率36.59%。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均达到预期目标。

  纪检组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是:构建符合地税系统实际的大预防工作格局,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完善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增强干部廉洁从税意识,提升查办案件工作水平,整肃党员干部作风,提高纳税人满意度,防范违法违纪案件发生。项目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度项目预算103.77万元,执行100.14万元,执行率96.5%。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均达到预期目标。

  物业费项目绩效目标是:保障局机关工作正常运行,维护各项设备设施的良好运转,为局机关干部职工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项目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度项目预算下达2078万元,预算执行1368.88万元,执行率65.87%。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均达到预期目标。

  社保征收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是:2017年实现社保费征收总规模达185亿元以上,征缴率达95%以上。2017年度项目预算下达317万元,预算执行243.31万元,执行率76.75%。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均达到预期目标。

  12366纳税平台项目绩效目标为:截至2020年项目达到“通过人工座席、自动语音、电子邮件、网络视频、手机短信、发送传真等多种方式,全天候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服务,提高纳税人满意率及税法遵从度”的要求。2017年度目标是“加强纳税服务平台建设,优化纳税服务流程,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争取做到来电必接,有问必答,事事有回音,件件应落实”。项目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度项目预算下达272.2万元,预算执行140.18万元,执行率50.5%。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均达到预期目标。

  法治建设征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是:及时完成税收法律法规的传达贯彻工作,确保全省地税系统税收政策法规的统一适用;保障全省地税系统法治建设各项既定工作目标的完成。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度项目预算下达49万元,预算执行47.74万元,执行率97.4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均达到预期目标。

  培训费项目绩效目标是:适应税收发展需要,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升干部素质战略任务要求,举办109期培训班,培训5323人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部署,优化地税系统领导班子结构;做好省局从基层遴选工作人员工作,进一步改善和优化省局机关工作人员年龄、素质结构;统筹考虑基层实际和征管改革需求,完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招考资格条件,引进200名左右专业人才;落实省外办、外专局和台办有关出国(境)申报计划和文件精神,做好出国境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干部人事工作。项目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度项目预算下达848.85万元,预算执行495.85万元,执行率58.41%。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均达到预期目标。

  地税建设2017年绩效目标:(1)圆满完成中央、省委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重要精神的传达贯彻工作,机关党员思想教育实现100%全覆盖。(2)在省直机关工委领导下,组织开展机关党建各项工作,实现年度党建验收合格单位目标。(3)配合中心工作,实现省局既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实现95%的文明单位创建率,建立职工文化生活阵地。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度预算下达1948.62万元,预算执行1075.10万元,执行率55.17%。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均达到预期目标。

  票证印刷费项目绩效目标:保证全省地税系统2017年税收票证开具的正常使用;确保准确及时印刷;局机关办公印刷品能够保质保量正常使用。项目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度项目预算下达323.94万元,预算执行321.39万元,执行率99.21%。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均达到预期目标。

  征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是:加强税收科学化、法制化、信息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度项目预算下达218.30万元,预算执行200.72万元,执行率91.95%。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均达到预期目标。

  稽查办案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是:选案准确率达到90%以上;追缴税款入库率达到90%以上;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上级督办案件协查按期回复率达到100%;协查信息完整率达到95%以上。项目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度项目预算下达78.38万元,预算执行66.52万元,执行率84.87%。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均达到预期目标。

  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目标是:高效行政,增强全程监管能力,提升信息管理工作效益效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息化技术服务水平。项目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度项目预算下达4901.23万元,预算执行4051.96万元,执行率82.67%。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均达到预期目标。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有关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原湖北省地税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1.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7.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76万元,公务接待费3.17万元,2017年地税系统没有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对比2016年,2017年原湖北省地税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减少43.30万元,降低41.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18.20万元,降低39.54%,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24.58万元,降低44.42%,公务接待费减少.52万元,降低14.09%。

  2017年,原湖北省地税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因公出国(境)5人次;全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负担公务用车保有量18辆,未进行公务用车购置;全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接待353人次。

  九、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原湖北省地税系统无举借政府债务。

  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原湖北省地税系统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原湖北省地税系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二、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省以下各级地方财政安排给原湖北省地税系统的经费补助,以及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原各级地税机关及所属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税收征管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行政运行:指原湖北省地税系统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原湖北省地税系统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税务办案:指原湖北省地税系统税务稽查机构办案的支出。

  4、代征代扣代征税款手续费:指原湖北省地税系统支付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征税款手续费。

  5、信息化建设:指原湖北省地税系统用于“金税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原湖北省地税系统所属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原湖北省地税系统所属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原湖北省地税系统所属单位开支的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其他经费支出。

  (六)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地税系统开支的用于职工医疗保障方面的经费支出。

  (七)基本支出:是原湖北省地税系统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人员经费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原湖北省地税系统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支出。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三公”经费:指原湖北省地税系统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公务用车经费支出和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经费支出包括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原湖北省地税系统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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