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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落实再加力 税费服务再升级 税务部门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助企纾困解难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9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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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着问题去,对着问题改。在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过程中,税务总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全国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找准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摸清办税缴费痛点、堵点、难点,持续改进提升税费服务工作,推动税务系统主题教育见行见效。

找准痛点 把“及时雨”下到位

融资渠道少、融资成本高,一直是困扰小微企业的痛点问题。税务总局持续在全国推广“税银互动”守信激励措施,将纳税人无形的信用资产变成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形信用资金。据统计,2023年一季度全国小微企业通过“税银互动”获得银行贷款255.73万笔,贷款金额6987.1亿元,同比增长56.41%。

主题教育期间,税务部门深化与银保监部门数据直连试点,通过共同建立税务与银保监金融专网直连专线,为开展“税银互动”业务的中小银行提供专线服务。同时部分地区由银保监部门牵头搭建服务小微企业的纯公益性“税银互动”平台,通过企业线上自主授权、银行在线实时查询方式,实现纳税信用和金融信用互认,更加安全高效地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目前,税务部门已在国家和省级层面实现税务领域相关信息与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各地不断丰富应用场景,创新推出“税银互动”金融产品,为更多困难企业引入资金“活水”。

为了让涉农企业获取额度高、成本低、审批速度快、还款周期长的贷款,四川省税务局在总结前期“税电指数贷”工作经验做法基础上,联合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省银保监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合作社等涉农企业的经营特点,设置新的生产、预期和销售指数比例,量身推出新版合作社“税电指数”模型,助力银行升级形成涉农中小微企业“税电指数贷”金融产品,为涉农企业、合作社类无资产抵押的企业顺利获得贷款提供了有力帮助。

“农业种植需要大量的资金购买农具、种子、肥料等物资,投入资金回笼速度不够快,‘现金流紧张’的问题普遍存在。”眉山市一心农机专业合作社王元威在快速办理“税电指数贷”授信后表示,“非常感谢税务部门和相关部门联合推出的‘税电指数贷’,这笔200万元无抵押信用贷款额度高、成本低,就像‘及时雨’解决了我们资金上的‘燃眉之急’。”

据悉,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四川“税电指数贷”已经形成“贷前精准评估、贷中智能授信、贷后实时预警”的金融服务模式。4月份以来,合计授信15.11亿元,贷款14.46亿元,覆盖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行业,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打通堵点 既“补链”又“强链”

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稳定是保持经济良性循环的基础。税务总局将“补链助企”纳入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首批举措中,各地税务部门深入开展“补链助企”活动,利用税收大数据帮助企业拓展上游原料供给来源、打通下游产品销售渠道。

“补链助企”活动成效如何?有什么堵点需要破解?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税务总局深入基层开展调研,问需求、疏堵点、解难题,不断巩固“补链助企”成效。在调研过程中,部分基层税务人员反映,“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平台只可以查询企业名称、纳税信用等级等基本情况,缺乏产品规格等明细信息,匹配难度较大;涉及跨省的供应链匹配工作,沟通成本较高。

聚焦基层反映的问题,税务总局结合税务干部使用习惯对“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进行优化,进一步丰富完善企业信息,提高需求匹配度,为企业定制一企一策的“专属清单”,便于精准帮扶。同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和大数据风险管理局统筹协调,加强各省税务局间专项工作组信息沟通和对接配合,发挥好各省联络员的沟通协调作用,破除“补链助企”工作的“省际藩篱”,进一步助推薄弱环节“补链”、优势领域“强链”。

烟台亨圆隆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发动机轴瓦、轴套和制动器及配件等汽车零部件制造的企业。随着今年铜材价格飞涨,企业原材料特种铜材供应异常紧张、面临断供风险,客户订单不能如期交付。当地税务部门调研走访时了解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困境,迅速安排专人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平台为企业查找合适的原材料供应商。

通过信息精准匹配和跨省沟通协调,成功联系到铜材供应商,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为企业获取原材料、有序生产“牵线搭桥”。近期,两家公司签订了总价87.73万元的铜材采购合同,并达成了长期合作协议,保证了企业持续正常经营。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税务机关累计搜集原材料短缺企业信息4262户,利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匹配供应商15626户,帮助3670户企业实现购销金额105.02亿元,有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串珠成链”。

破解难点 用“新政策”排忧纾困

“调研情况显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特别是新冠疫情给经营主体带来的影响,云南省原规定的申请困难减免的情形范围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原困难减免条件与当前部分实际困难企业的困难情况不相符,导致困难企业无法享受到政策红利。”云南省税务局调研组相关负责人介绍。

“旧政策”难解“新困境”。为推动这一问题有效解决,云南省税务局在前期调研论证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云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出台《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其解读稿,对原有规定可以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情形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完善。

相比以前,新政策进一步扩大了可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情形范围,增加了“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等导致纳税人造成较大损失或者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情形,降低了困难减免税核准条件,计算资产损失率由30%降低至20%,计算所属年度亏损率由25%降低至15%,完全停产或者歇业的时间由一年缩短至半年。

“新出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增加了新的申请减免税情形,对我们酒店行业来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大礼包。”昆明官渡大酒店会计在调研组回访时说道,“享受减免后,公司将把这笔资金投入到酒店运营和支付员工工资中,现在我们经营发展的底气和信心更足了。”

政策再加力,服务再升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为民办实事,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税务部门将持续从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入手,着力消除纳税人缴费人反映强烈的“痛点”、疏通影响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堵点”、攻克制约税收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难点”,接续推出办税缴费服务新举措,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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