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3日 16:19 来源:省局政策法规处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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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省税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中的统领作用,稳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全省各级税务局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线上线下结合举办专题研讨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建立专项台账定期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开展“回头看”,开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引导全省广大税务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有效纾解了企业经营困难。

(三)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认真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资源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率、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对省政府办公厅、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等部门起草的疫情防控文件提出意见建议。对各市州局2020年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宣传学习,并对《民法典》涉及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组织开展了与优化营商环境不符的规章、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和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对省政府文件中涉税内容逐一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

(四)全面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各项要求和制度规定,坚持对涉及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重大执法权限和执法风险的事项通过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各类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对大额采购合同、涉税信访举报、政务公开申请处理等行政管理方面的决策事项以及重大税收执法方面的决策,均事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2020年,省税务局法律顾问多次参与信访案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讨论会和听证会,出具复议案件法律意见书、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税收执法“三项制度”。全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于2020年6月1日起上线运行,执法音像记录平台于2020年8月初正式上线运行。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运行机制,对执法事项进行法制审核,省局对数额较大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核准事项进行了法制审核。二是统筹组织编制公布全省三级5类910个执法主体的权责清单、权责事项信息表和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明确行使主体、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职责边界,强化对权力的运行监督和制约。三是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楚剑4号”“楚剑5号”行动。

(六)持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全省执法督察工作。省局开展了层级执法督察和专项执法督察。二是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三是重点开展防疫优惠政策落实督导。创建疫情防控税费优惠监控平台对疫情税费优惠政策进行实时监控。完成总局和广州特派办布置的防疫优惠政策落实“一周双报”。建立“报表台帐”和“问题清单”。

(七)完善权利救济纠纷化解机制。多措并举,全方位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前期加强舆情检测。持续开展7×24小时不间断监测,密切关注舆情走势和风险隐患,针对疫情防控敏感时期和个企两税汇算清缴关键阶段,深入分析研判舆情发展趋势,妥善化解潜在风险。中期畅通诉求渠道。有序有效回复微信、微博网友留言。后期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审理。各级税务机关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要求,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

(八)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挥网站新媒体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的重要作用,完成全省税务系统6类828个对外电话公开和动态调整。发布税费热点问答13期400余条,受理来电总量136.5万个。同时,提供PC版和微信版智能咨询服务,开通“智能客服缴税通”,解答纳税人税费咨询问题28万个。上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满意率达到99.5%。落实税收政策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切。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融入战“疫”抓宣传,先后在省局网站及微信、省政府网站、腾讯大楚网等上线专题专栏9个,协同省政府网及新媒体、长江云等渠道开展涉税宣传,累计发稿3932篇(次),浏览量9092万人(次)。参与搭建湖北省民营企业宣传服务协作机制,推介“税收云课堂”线上培训7期,吸引5万余人(次)在线收看。制发税收公益广告、宣传长图、税收问答、秒懂微视频等新媒体作品37件,发布网站和新媒体信息5872条,被税务总局网站和微信采用138件(条)。指导制作的《税剑斩黑恶》先后荣获“第八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税收单元优秀作品、第五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奖项。《减税降费 你有获得感 我有成就感》短视频和脚本《不差钱》分别入选总局影视文化作品和公益广告评选优秀奖和入围奖。组织参加“法在我心中”全省法治征文大赛,省局机关获优秀组织奖,系统8篇作品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数在全省名列前茅。

(十)全面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执法资格证管理,2020年组织全省税务系统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96.97%。加强干部法治培训,11月9日至11日举办了全省税务系统政策法规业务培训班,全系统共70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立足深化法治思维、提升法律素养,精心安排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与涉税热点问题、涉税案件的法律定性、民法典与税法、民法典与人格权等课程,有效提升了税务干部的法治素质和法治水平。加强公职律师管理,市州基本全覆盖。10月19日至27日举办了全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视频培训班,全系统公职律师参加了培训。日常通过轮值办公、集中调研、案件办理等方式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实战锻炼。

(十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发挥党委领导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法治建设中的统领作用,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及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先后审议了权责清单、税收执法三项制度等重大事项。优化完善绩效管理指标和量化考核评价体系,将三项制度、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执法资格考试等税收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纳入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述法制度,在2018、2019年度全省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中,连续2年取得中央在鄂行政执法类单位领导班子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第二名的好成绩。

二、2020年法治税务建设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局在税收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具体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税收法治工作的深度需进一步加强。我局在法治建设的机制建立、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展,工作框架基本构建完成,但在工作的深度上还需研究、突破。要结合税收法治工作进程科学确定“十四五”法治建设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找准不足,找准原因,找准解决方案,一步步扎实推进。

(二)税务干部的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税务机构改革以来,各类案件所涉及的税收业务也日益复杂,纳税人依法维权的意愿也越来越强烈,行政复议撤销案件、行政应诉败诉案件在我省仍有发生。主观上说明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还不够高,客观上给税收执法人员带来了执法风险,对我们进一步规范执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三)社会协税护税合力需进一步形成。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是税务部门一个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工程,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应税行为出现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向,税务部门只有加强与各部门的协同作战,最大限度地实现涉税资料和信息共享,才能更加高效地实施税收服务和税收管理,目前的协税护税体系还不能适应税收管理的需要。

三、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化税收法治建设实践,为税收发展大局提供有效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升领导干部税收法治理念。强化依法行政工作部署,有序开展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将全省税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二)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执行组织收入原则,将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强化协调统筹,确保该减的减到位、该降的降到位。改进优化减税降费服务,切实解决好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加强核算效应分析,打造数据分析“拳头产品”,为政策完善、政府决策建言献策。

(三)全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提高税收数据资源的治理和运用能力,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三大攻坚战等决策部署,为党委政府提供高质量决策参考。积极服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自贸区建设,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等举措,落实好跨境电商“无票免税”等政策。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落实《全国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和省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简并申报缴税次数,大力服务市场主体发展。要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调研和分类指导,总结提炼经验成效,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五)持续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主体合法、权限合法、程序合法,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和操作性。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动态跟踪税费政策调整情况,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六)着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入推行税收执法“三项制度”,强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健全复议应诉工作机制,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立绩效考核、执法督察、一案双查等相互衔接的内部监督集成体系。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最大限度减轻涉税执法行为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七)不断强化税收法治保障。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推进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化,实现支部建设与业务工作高度融合。科学设计绩效考评指标,健全考评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把握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契机,加大对公职律师的培养和使用力度,多途径增强公职律师执业能力和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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